一、應屆畢業生如欲辦理暑期住宿,請務必於六月二十四日前至住宿組(小小福附近,駐
警隊旁)繳費辦理。
二、其餘已隨學費繳交住宿費之舍胞,如欲退費亦請於六月二十四日前找本舍管理員(教
官)辦理,逾期視同暑宿不予退費。
三、暑宿期限為八月二十五日,應屆已辦理暑宿畢業生需於該日期前遷出並向本舍管理員
(教官)辦理退宿,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四、欲轉宿,不論是由四樓新生樓層內轉或是要外轉至別棟宿舍,請於八月二十五日前完
成,非大一欲外轉另需找本舍管理員(教官)填轉宿單。
五、凡不欲暑宿、轉宿(內轉或外轉)、退宿者,請"務必"於居住期限前將所住床位整理乾
淨,勿留下任任何私人物"與"「垃圾」,管理員(教官)會逐一清查床位,若不合格須
至整理合格後方得辦理暑期停宿及轉退宿。
六、暑假期間多數舍胞不在宿舍內,請各位舍胞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留意在宿舍內出沒
之陌生人行跡。另外,亦請節約水電,離開房間時請關閉非必要電器,如電燈、抽風
機、電扇等等,並緊閉門窗以免予竊賊有可趁之機。
最後,祝各位舍胞暑假假期愉快,諸事平安。
生治會會長 林世偉 宿舍管理員(教官) 張茂榮 謹識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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