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舍胞大會:會議記錄
時間:2012/12/14 pm8:00
地點:男七餐廳
參與人士:張輔導員、迦南餐廳李經理、男七生治會、男七舍胞三十一位。
此次開會目的:重新討論謝總幹事自去年上任以來,所通過的每項提案。
1. 「門前拖鞋四雙」
住宿法規中對於門口鞋子的規範(消防、公共空間使用)
上學年決議門口最多四雙拖鞋、且要緊貼房門。
同學A:過去有固定執行嗎?
教官:我白天上班時會比較要求,並且也會請工友及清潔人員幫你們寢室前的鞋子擺放好.
其他時間也請同學確實要做好!
同學B:如果之後要強制執行應該要在觀察期就開始執行了
總幹事:寒假後強制執行,鞋子會收到輔導員室或傳達室.再請同學來認領.
同意:17票
2. 「訪客時間寢室自決」
同學A:男一的訪客規定大多著重在異性上,訪客時間到十點或十一點
同學C:異性不能進房間可是可以在交誼廳
同學D:只要不吵鬧的話教官不會幹嘛
總幹事:住宿法規中訪客時間是下放給舍胞大會決定,並沒有強制規定一致的時間。
訪客時間不需向生治會回報,有疑問的話生治會和教官可以幫忙
同學E:訪客的定義?
總幹事:台大、非男七舍胞
同學F:訪客應該是指非該房間的舍胞
總幹事:另外,公共空間(地下室、自習室、討論室)的使用時間也有各自規範
地下室到十一點、後兩者未定
教官:訪客不能上床睡覺、不能使用浴室洗澡
總幹事:那中午留在床上睡覺呢?
總幹事:住宿法規對於留宿的規定是到半夜十二點,所以這之前的並不會算是留宿,其實
重要的是舍胞帶朋友回來的時候要注意到舍胞的感受,其他的部分空間其實很廣。
同意:15票
同學A:這樣的規定
同學E:各寢自決要如何執行?是不是需要各寢的簽名之類的?
總幹事:生治會和教官會在需要的時候才介入
同學E:如果房間的訪客造成其他房間的困擾?
總幹事:會以其他方式處理如噪音等等
教官:大多是樓下投訴樓上及室友投訴居多:那這個決議有意義嗎?
總幹事:這其實不需要以生活公約的方式呈現,因為這些是被實踐在日常生活的互動中
會議中摸彩:
三獎(滑鼠一隻):林宸浩
二獎(8G隨身碟):王場新
一獎(冷氣卡):伍治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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