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先說聲抱歉,因為沒有系學會板,
所以我就借這裡來發表一點自己的看法。
: 三、取消補選理由
: 1.合法投票權人計數有誤、尊重現有章程
: 經學長提醒,發現原先計算方式有誤,
: 目前大一(101級)未繳系費尚有 3人,
: 大二(100級)未繳系費尚有17人,
: 大三以上已全部繳清。
: 調查結果導致可投票人數銳減,
: 首次投票人數71人已超過合法投票人之半數。
: 同時,章程中定義不夠詳盡,缺乏法源依據。
: 因此本次兩組候選人,並不受50%限制,
: 補選因素之一消失。
首先這點只是讓補選因素消失而已,
但是沒有證實這次投票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前面也有說到投票過程草率,簽到與身分核對都沒有仔細執行,
那又要怎麼確定這71票都是有效票數?
有沒有未繳系費者投的票?
有沒有重複投票者投的票?
甚至有沒有別系路人來投的票?
把合法投票權人數限制在本系學會會員,
但是這已投的71票依然是撲朔不清,
這難道不是一個盲點嘛?
: 2.參考首次投票結果及補辦選舉日
: 首次投票結果兩組間得票數懸殊過大,
: 但若僅為要求人數過半因素進行補選,似無實質效益。
: 此外,
如果本次投票的正當性並沒有確立,那就不是「僅為要求人數過半」而補選。
: 由於周二全系沒課人數過多,
: 選委會並無把握補選投票人數會超過首次投票人數,
: 若出現與首次投票相異結果,可能引發的討論將更加分歧。
: 因此在密集討論之後,決定取消補選。
: 3.責任承擔
: 本次選委會在過程中未注意相關細節,
: 導致眾議四起,相關責任應由系學會及選委會一肩力承。
: 並應在往後嚴格避免相關狀況再次發生。
: 要求全系系員配合再選舉一回絕非最佳處理之道。
: 四、結語
: 本系系學會成立未久,百廢待舉,幸有諸多學長姐指導、支持與鼓勵,
: 才讓整個系學會能從歷次的經驗中不斷避免錯誤並快速學習,
: 也希望往後各位學長姐能夠持續給予指導。
: 由此次選舉經驗,
: 建議下一屆的系學會除了將選舉細節徹底貫徹外,
: 系會章程也需再修正,使章程涵蓋層面更廣並合乎時宜。
建議系學會成員要注意獨立思考,
不是看到一篇排板精美的文章就被嚇的照辦,
應該要重新思考一下事情的始末,再決定要怎麼應對。
其實我並沒有特定的立場,也尊重這次投票的結果,
當然更不是要表我尊重的順哥,我只是想提醒要能獨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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