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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如果你不理解我的思考流程 我只想說 以前大家都看爽爽都沒說話 → 今天有人跳出來講話了 → 看爽爽的都不說話 → 反PO BLOG的佔優勢 → 大家 : 對阿對阿 不舒服 我只想對那些 偽君子說 平常都嘴說要看XX或OO相簿 這時候應該要拿你的論點 站出來挺PO BLOG的才對 另外 我文章也說了 我覺得PO BLOG 是OK的 -- 「媽我這次三科考一百分~」 「哪三科阿?」 「國文51分 英文48分 數學0分」 carb2u:幹你媽的笑點勒 07/23 02:01 carb2u:等等 07/23 02:01 carb2u:幹你媽的最好有100 07/23 0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6.135
gingkoginkgo:原來如此 我懂了 04/22 01:41
j2612280:原po請跳出ptt= =... 04/22 01:42
up45678:原來如此,沉默的螺旋對吧? 04/22 01:47
tsj20719:所以你前面那篇文章第一句說得不妥是那不妥啊?wwww 04/22 01:47
tsj20719:還是你的有點不妥根不妥之間又有鴻溝呢www? 04/22 01:48
沒有鴻溝 我的不妥點在於 有的人不喜歡被公開 這就是不妥所在的點 文章後面也有說 如果那些人不喜歡 可以來信要求刪除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2 01:49)
up45678:那轉資訊的時候有告知嗎0w0/? 04/22 01:51
jerry771210:樓上受害者血淚告白 04/22 01:52
CaptainWill:_____才是受害者吧 04/22 01:52
tsj20719:所以你有覺得不妥的點又覺得PO人家BLOG OK? 給個結論八 04/22 01:53
我的處理方法跟表特版一樣 大前提之下 是他們願意PO照片或生活等 在公開的網路下 代表被人家搜尋\看到 也不會反感 如果會反感或不想被拿到公開版面討論 自然可以來信要求刪除 另外回up45678 基本上這就像什麼某人的作品之類 不是直接把他的心血丟上來 而是附上原始網址一樣 附上來源網址這部份難道也犯法? 修錯字
up45678:花花沒有COMBO到,遺憾wwwww 04/22 01:54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2 01:57)
gingkoginkgo:其實我覺得這個有一個問題點是 就算人家不願意 04/22 01:57
gingkoginkgo:當他發現時 傷害已經造成 04/22 01:57
gingkoginkgo:不過這是針對最後一段的題外話 和前面沒啥關係 04/22 01:58
jerry771210:這不是針對 是跳針 04/22 02:02
up45678:雖然遲了些,不過以我的認知是貼部落格連結要告知就是了 04/22 19:28
up45678:不過影片分享網站例外就是www 04/22 19:28
up45678:再者,沒告知的話對方又要怎麼要求刪除呢?根本不知道啊ww 04/22 19:29
虛心受教。 每人都有自己的意見 但你提自己的意見還用噓的這點讓我很不爽。
CaptainWill:別再爭稐了齁! 04/22 19:30
up45678:錯字!030/ 04/22 19:54
j2612280:與其辨論這個 倒不如去寫程式卡實在!! 04/22 19:59
up45678:聽到樓上的話,有種蛋蛋的哀傷...... 04/22 20:01
Arashinoon:我不想討論這個話題了 就這樣 04/22 20:55
j2612280:那我們來討論程式的話題吧~ 04/22 21:04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3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