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E-CS102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5101x112010042200152,00.html 2010-04-22 中國時報 【單厚之/特稿】  想像一下,你今天和朋友合拍了一張照片,很高興的上傳到「臉書」(Facebook) 或部落格,並且標上每一個朋友的名字,隔天你的朋友就到法院告你,說你沒有經他「書 面同意」,侵犯了他的人格權,有可能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情境?  這不是天方夜譚,依照立法院二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一年之後,這 樣的故事就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  拿大炮打小鳥 徒增民眾困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原本是立意良善,希望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害的法案,卻因為 沒有保留「合理使用」的範圍,並且擴大打擊範圍到所有自然人,反而可能是「拿大炮打 小鳥」,徒增民眾紛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是由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而來,原本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僅規範經電腦處理的資料,規範的對象僅限公家機關、徵信 業、醫院、學校、金融業、媒體、電腦處理個資相關行業等,因業務會接觸到個人資料的 行業,以及少數政府指定事業、團體或個人。  因為這些機關都是因業務關係取得個資,除了業務目的之外的使用都屬違法,自然 沒有所謂的「合理使用」問題,所以也沒有相關的規定。但這次修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把規 範的對象擴及所有自然人,卻沒有增訂「合理使用」的範圍,一般人一些不見得侵害人權 的日常行為,都有觸法之虞。  依照二讀通過的條文,自然人的姓名、生日、教育、職業、電話、社會活動,全部 都屬於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含自然人)對於這些資料,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契約關係 、當事人自行公開、學術研究、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五種情況外,都不能蒐集或處理。  小民日常生活 造成嚴重影響  按照這樣的條文,如果透過第三者問朋友的電話、MSN、臉書恐怕都有違法之虞。 無論是公家機關的通訊錄或是學校的畢業紀念冊,也都必須要取得每個當事人的書面同意 。  至於現在常見的網路「人肉搜索」,當然違法!YouTube上面的影片、Facebook上 面的照片,很多恐怕都可能成為新的訟源,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二十萬以下的罰金,另外還有民事的官司。  目前媒體關注的焦點大多集中在民代問政、媒體採訪權益的限縮,但相對於一般民 眾要面對的困擾,有憲法言論免責權保障的立法委員和有大法官解釋保障「新聞自由」的 媒體,已經強勢太多了!即將三讀的個資法草案可說「一網打盡」,將對你我的日常生活 造成嚴重影響。 阿泰找到的 昨天大家討論熱烈 想不到就有新聞了 人肉搜尋掰 無名網誌要不要把首頁那些相簿精選刪掉阿 ? 哀... -- 「媽我這次三科考一百分~」 「哪三科阿?」 「國文51分 英文48分 數學0分」 carb2u:幹你媽的笑點勒 07/23 02:01 carb2u:等等 07/23 02:01 carb2u:幹你媽的最好有100 07/23 0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6.135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3 01:07)
dosomethnig:阿辣 要不要餅乾 503有 04/23 01:08
Arashinoon:我去=ˇ= 04/23 01:11
gcobc12632:合諧的社會就要來臨了~ 04/23 01:19
Arashinoon:Right 04/23 01:20
godhand0629:我今天看到新聞也傻眼 想說該不會妓者來我們班板挖新 04/23 01:23
godhand0629:文吧 囧 04/23 01:24
Arashinoon:樓上XDDDDD 04/23 01:24
Tuko:那記者也太厲害了 04/23 01:35
CaptainWill:那表特神人呢? 04/23 02:17
tsj20719:這條是告訴乃論 我想非必要的話也不會有人會想用法律解 04/23 02:26
tsj20719:決 畢竟告人很麻煩 04/23 02:26
Genya0:就算沒有這條法規,未經本人同意就公開資料本來就很不道德 04/23 02:34
Arashinoon:樓上是認為公開Blog連結也很不道德囉? 04/23 02:46
Arashinoon:Blog內容是自己打的 難道他愛寫些不希望被看到的東西在 04/23 02:47
Arashinoon:公開的網路上 被人家看到以後 又說這樣公開他的Blog很 04/23 02:48
Arashinoon:不道德? 04/23 02:48
Arashinoon:可能我誤會你的意思 但我是針對昨天人肉討論PO這篇文 04/23 02:49
Arashinoon:你在我這篇文底下回 我會認為你對昨天的事件做出回應 04/23 02:50
Arashinoon:如果就從未經本人同意公開他人個人資料 我認同 04/23 02:50
Genya0:我認為有些時還是有些特例在的 04/23 08:10
Genya0:像我自己也有一個blog,但是我並不希望人家知道那是我寫的 04/23 08:12
Genya0:這種狀況出現的話我想還是會有些問題 04/23 08:13
Genya0:不過我之前的發言是針對未經本人同意給第3者msn或聯絡方式 04/23 08:19
套用前面說的 道德不道德不就是社會觀感 誰多數誰就贏了 所以你說的特例就不符合我說的狀況了 我前面也說過 如果是在本人未同意的情況下去公開 這句話當然包含他Blog未透漏他本人是何人的情況下 如果Blog沒有包含他個人資訊 我從Google要怎知道那是他寫的Blog? 除非我經由猜測或文筆(未經過本人同意)來推斷 那這種行為當然是不經過本人同意就散佈連結了 就跟我當初講的 阿泰不是用駭客的方式(未經過本人同意)去取得個資 而是利用搜尋系統去搜尋名字跟學校 如果這兩者皆在本人網誌出現 才會跑出連結 那就表示 本人也同意讓陌生人知道 寫這Blog的人是XX高中 某某人 那如果說到這個 又要說到那天所"討論"的 學弟妹看到會做何感想 我的文章所寫只包含"大部分"的情況 我也有我的大前提 我前提是 他們願意公開那些資訊在網路上 代表讓陌生人看到也無所謂 所以就算是未來學長姐利用搜尋系統去找到他們的Blog 他們也應該不會覺得怎樣 如果會有不舒服感受 我認為是"特例"
gingkoginkgo:這前提我覺得有點微妙..... 04/23 12:51
gingkoginkgo:如果依照你這樣的推論的話,那PTT上面的文章 04/23 12:51
gingkoginkgo:照理來講都可以自由轉載了,因為都是公開的資訊 04/23 12:52
gingkoginkgo:而且願意PO在公開版面,就代表應該也願意讓大家看 04/23 12:53
gingkoginkgo:然後依照"依照二讀通過的條文...."這段 04/23 12:55
gingkoginkgo:應該可以推論出 除非當事人同意(有問過) or 04/23 12:56
gingkoginkgo:他們說 這些訊息可以自由轉載使用 04/23 12:56
gingkoginkgo:否則"都不能蒐集或處理" 04/23 12:57
為什麼每次講到這個 然後就又要拿另一個東西來做比喻 PTT的文章跟Blog的性質難道一樣? 拿兩個性質不一樣的東西怎麼比較 拿安邦曾經講過的話 無名不就是介紹自己的一個場所 雖然有部分的人是把他拿來當作其他用途 例如寫一些文章但不想讓別人知道是他寫的 我也有提到 我們畢竟也不是在他不同意(用推論或駭客方式)的情況下 去得知 某人 是 某Blog 的作者 而是 只要你到這個Blog 你就知道 這作者是誰 所以 我的前提是在這個情況下 所以這個大部分的人 都是可以接受讓陌生人知道這個Blog的作者是誰 的這個理論是這樣推斷出來的 但也有例外 有人就不喜歡被公開討論 雖然你能從Blog得知他是某人 但也不想被討論 這就是我指的例外 另外 這事情原本就沒有對錯 一切都得看當事人觀感如何 我們在這邊討論 到時候35個學弟妹裡面 看到這篇文章 有 5 個覺得很不舒服 30 個覺得沒關係 那 5 個人的傷害還是造成了 因為我們多數人想要看學弟妹的相簿 所以有人去人肉了 然後少數人覺得這樣會不舒服 所以出來反抗 這不就是你們一直想表達的點 多數人這個說法是根據我們班得知出來的 這個社會就是多數暴力 雖然法律有 不得犧牲少數人的利益這個門檻 實際上還不是很多犧牲少數人利益的法律出現 所以我在這邊做個這幾天我這樣看下來的結論 PO 連結沒有對錯問題 只有當事人的觀感問題 雖然是少數人 但還是應該尊重他們 最好的預防方法就是不要 PO 連結在公開版面上 想看的人 自行私下交換吧 硬要PO在公開版面上 就要能承受被砲轟 就這樣 在有類似回文我都不會做出回應了 我的想法就跟上面一樣 前面也說了 沒有對錯問題 以我的觀感就是沒有關係 快來人肉我(證據表示) .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3 19:49)
gingkoginkgo:1.PTT的文章為什麼會跟Blog的性質不一樣? 04/23 21:35
gingkoginkgo:同樣是公開版面.同樣有個人資訊 也是光看就知道是誰 04/23 21:36
gingkoginkgo:還是gingkoginkgo不算知道名字 邱培涵就算知道? 04/23 21:37
gingkoginkgo:不然簡單來舉例 這個版上的自介文可以自由轉到GAY版? 04/23 21:37
gingkoginkgo:同樣是你們願意公開讓大家知道的資訊啊? 04/23 21:38
當然不一樣 你說的轉錄是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的 貼原始連結跟轉錄本來就是不同東西 你把別人打的文章一字不差 不附上連結或原作者是誰 直接整篇打出來 先不論這是不是不道德 就已經犯著作權法了 PTT 你說的文章轉貼 也是跟我上面說的一樣 至於BLOG連結跟PTT文章性質當然不同 一個是包含個人創作的文章 一個是連結(URL) 你懂其中的差別嗎? 我討論的又不是你在Blog打了什麼文章 而是把原作者的Blog連結貼出來這個行為 跟PTT轉錄文章是不同性質的東西
gingkoginkgo:2.很遺憾最後你用這樣的字眼來結束這個討論 04/23 21:40
gingkoginkgo:至少以我而言,我不覺得這是砲轟或是反抗 04/23 21:41
說砲轟你可能不同意 但是反抗這詞並不包含貶意 我現在也不正在反抗你的說法?
Genya0:無名是介紹自己的地方這點我非常不認同 04/23 22:12
Genya0:至於你說我的狀況是特例 04/23 22:13
Genya0:我認為就是因為有這些特例在才應該要三思一下公開這種行為 04/23 22:15
Genya0:畢竟就是有些人會感覺到不舒服 04/23 22:15
所以我後面也註明了 所以為了這些人著想 應該不要貼連結 你沒看到 ?
dosomethnig:大家都期中考壓力太大來這邊抒發嗎 ㄎㄎ 04/23 22:18
我想也是 還有我自己說不回了 結果又回 我手賤不好意思 . ※ 編輯: Arashinoon 來自: 120.127.36.135 (04/23 22:27)
dosomethnig:阿辣喜 死守至尊 捍衛家園 04/23 22:29
CaptainWill:家園剛剛才被電腦聯軍攻得體無完膚 囧 04/23 22:40
Arashinoon:不過還是贏了 04/23 22:40
gcobc12632:阿花在說什麼電腦電腦聯軍= =? 04/23 22:43
dosomethnig:ㄟ 吃宵夜啦 04/23 22:43
Arashinoon:剛跟峻毅阿花打AGE II 宵夜? 學餐嗎 04/23 22:44
Tuko:剛吃完 遺憾... 04/23 22:46
gingkoginkgo:非常遺憾 法律中已經明文規定連結算是"處理" 04/23 23:03
gingkoginkgo:而且照你的論點,就變成我不能轉載自介文 04/23 23:04
gingkoginkgo:但我可以在GAY版發一篇文,請大家到NTUE-CS102版 04/23 23:05
gingkoginkgo:分別看第33篇.45篇 分享一下可愛的學弟們 04/23 23:05
suan710:33是系服投票? 45是廢揪團文? 04/23 23:09
gingkoginkgo:那是舉例好嗎...還真的要我去GAY版發文介紹你們嗎? 04/23 23:09
suan710:= = 只是單純想看哪兩個人中槍... 科科 04/23 23:14
s86186654418:可不可以不要再講這件鳥事情了 04/23 23:14
suan710:阿 04/23 23:15
suan710: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 ██◤ ◥███◣ 04/23 23:15
suan710: ◢████▌ ▊◢█▊ ▃▆▃ 04/23 23:15
suan710: ███◤ █▆ ◤ ██▍▃▅████ 04/23 23:15
suan710: ███ ◥█ ◥█ ◥███◤ 04/23 23:15
suan710: ◥█▊ ◢██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 ◥◤ █▎ 04/23 23:15
suan710:表示了 04/23 23:15
godhand0629:ㄙㄋㄌㄇ 連結都刪了 請做點對世界有貢獻的事好嗎? 04/23 23:24
gingkoginkgo:...不好意思打擾你們了 期中考請加油 04/23 23:49
godhand0629:淚推 做學姊的心酸 加油^^ 04/23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