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eolus1215:爽! 我都沒選 改! 09/28 13:50
※ 引述《dreamwing11 (嗚咕)》之銘言:
: 剛剛突然想到,
: 比OREB跟REB,
: 這樣進攻籃板變成超值錢,
: 等於佔了兩項,
: 如果改成OREB跟DREB會不會比較好?
簡單的來說一下好了。
這個規則改了的話,會降低一些很會衝搶籃板的後衛的價值。(EX:Westbrook)
對於長人比較沒有影響,畢竟DREB通常還是長人的天下。(除了某基德隊長以外)
所以如果認為這樣規則增加太多衝搶籃板的價值的話,改成這樣平衡一下我是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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