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資訊科學系學生們
有關失業家庭子女補助之申領,
學生家長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者,
其所指失業期間如下:
(一)97學年度第2學期:97年9月1日至98年3月1日期間失業。....(申請日期 98.3.31 截
止)
(二)98學年度第1學期:98年3月16日至98年9月16日期間失業。....(申請日期
98.10.15 截止)
符合申請者:每學期補助5千元....(申請以學期為單位)
請至系上填寫:「失業家庭子女補助申請表」
需另附:1.非自願離職證明
2.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清單(年所得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
3.三各月內之戶籍謄本申請表
資訊科學系 梁若蘭助教2/19
分機: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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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