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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擔任課業精進夥伴者必須為本所之學生,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一)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全班排名前10%, 或曾修習該輔導課程且成績在全班修課同學前10%者。 (二) 經導師或本校學科專任老師推薦者。 2.、實施方式: (一) 輔導期間:每學期第6週起至第17週。 (二) 課業精進夥伴需依排定時間於本校數位學習中心輪值輔導同學, 每週以2次,每次2小時,每月以不超過20小時為原則。 (三) 輔導費依本校「設置教學助理實施要點」之標準支給, 由教務處編列之教學助理經費核支。 3.、課業精進夥伴之工作內容: (一) 依輪值時段出席指定地點接受1至多名(以不超過5名為原則)同學諮詢, 協助解決課業問題並追蹤輔導學生學習狀況。 (二) 每月5日前填寫「課業精進夥伴活動紀錄表」及 「課業精進夥伴工讀紀錄表」,經由數位學習中心值班人員簽章確認後, 繳交至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 本學期可申請課程---憲法專題研究(2個名額)及教育法專題研究(2個名額) 有意申請的同學....可至所辦找助教登記申請... 名額有限..要申請的同學! 快來找助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