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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99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助出國研修計畫收件日期延後事宜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辦理, 簡章內容詳如附件或逕自本校合作與交流網頁 下載http://cme.ntue.edu.tw/browse.asp?section=6。  二、申請條件: (一)「學海飛颺」: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非出國當學期畢業之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3. 在校歷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 語言能力:(供校內審查用) 英語組:具備英語能力測驗TOEFL iBT 71分以上、 TOEFL CBT 197分以上或IELTS 6分以上,並檢具證書影本。 日語組:具基礎日文(語)程度, 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2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韓語組:具韓國語能力測驗(TOPIK)中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法語組:具法文鑑定測?(DELF-DALF)B2級(含)以上程度並檢具證書影本。 (二)「學海惜珠」: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非出國當學期畢業之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3.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 4.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每系所前40%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三、研修機構:以列名教育部所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為主(不含大陸、港澳地區)  四、獎助研修期間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至多以1年為原則。  五、有意提出申請案者,請依申請類別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於99年3月15日(一) 17時前,向教務處學術合作研發組提出申請: (一)學海飛颺 1.申請表 2.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3.國外研修學校之入學申請文件影本(如已取得入學許可者更佳) 4.歷年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百分比) 5.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6.其他優秀表現證明等 (二)學海惜珠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正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為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 4.申請報告(註明申請原因、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與目前學習之相關性等) 5.國外研修學校之入學申請文件影本(如已取得入學許可者更佳) 6.歷年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百分比) 7.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8.其他優秀表現證明等  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學術合作研發組 行政大樓709室陳怡君小姐,分機2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