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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公投爭議不斷 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已嚴重混淆視聽 而有澄清之必要 檢附數篇文章供大家參考 以做捍衛實質法治國的法律人 1、人民有權公投ECFA! 蔡宗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26/today-o4.htm 2、ECFA交付公投的合法性 李建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today-o3.htm 3、ECFA公投的民主程序意義 劉靜怡、賴中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today-o2.htm 茲就「支持合法公投…ECFA公投矛盾不合法」【聯合報╱趙建民/陸委會副主委】 提出淺見如下: 一、該文將本次公投案定位為公民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權,認為本次公投理由書主張「重大 政策的複決」,而有有適法性的疑義。若該文之主張正確,依公投法第二項規定,重大政 策亦包括創制,且無公投法第十四條應駁回之情事,故至多要求提案人變更公投案適用之 依據即可,並無因此得出違法應駁回之結論,吾人揣測,這也是該文僅敢言「有適法性的 疑義」的原因。 二、承上,本次公投應屬重大政策之複決應無疑義,此從提案人之說明,及社會各界相同 之理解,本次公投聚焦在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定協議一事,若吾人將政府耗費公帑、社 會資源執意推動簽署協議視為重大政策,本次公投即是對此並無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