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9年度「交通安全警語」書法寫作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據:本校「99年度品德教育專案」辦理。
貳、目的:
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結合書法舉辦比賽,除了可宏揚傳統文化,
培養學生真、善、美優良品格外,亦可透過寫作,
使學生對交通安全的重視,養成守法、守紀的習性,以達到教育之目的。
參、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含碩士班)均可自由報名參賽。
肆、競賽時間:99年11月10至11月29日1400時止。
伍、實施內容:
一、所有書寫內容一律與交通安全有關,例如:「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騎車不違規出門平安歸」、「這秒當阿飆下秒成阿飄」、
「飆車是亡命快遞」……..等,能夠提注意行車安全、
確保生命財產即可,然警語字數限定7-12字(無標點符號)。
二、所有書寫紙張統一由軍訓室提供,區分毛邊紙及宣紙,參賽同學自行
選用,一律大楷書寫,字體以楷書或隸書為主。毛筆、墨汁則自行準
備,亦可向軍訓室借用。警語應由上而下、由右至左書寫,不按順序
者不予收件。
三、參賽作品請於11月29日1400時前繳交軍訓室,逾時不候,如內容不符
要求,亦不予收件。11月30日起開始評審作品,得獎作品定於12月3日
公告,並擇日頒發優勝獎金。
四、本次競賽講求具教育性、有創意的交通安全警語,希參賽者多發揮潛
力,創作出新穎、活潑又有教育意義的作品。
五、評選作業:
(一)評審小組由學務處聘請書法專家及軍訓室教官擔任。
(二)評分標準:區分警語創意性40%、教育性30%、字體30%三
部分,其中創意性、教育性由軍訓室教官負責評分,字體由
書法專家負責評分。
(三)獎勵:選取前三名、各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2000元、
1000元,另視參賽作品數量,錄取佳作5名(最多)、各頒發
獎金新台幣600元。
六、凡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優良作品則於12月4日起張貼於軍訓室外走廊
展出。
陸、學生作品著作權,無條件供本校教育宣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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