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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級實習經費申請細則 一、 性質:提供和管理班上實習經費之收支出。 二、 額度:各處室之欲採買之班上公用物品,皆須先經過總務處審理通過。 三、 申請流程: (A)向各處室主任或會計領取經費申請單。 (B)於甲聯(乙聯暫不填寫)填寫欲買之公物,並且估價,然後請單位主任核准。 (C)送至會計(仁傑)和庶務(秦蓉)審核價錢與物品,通過後才可購買,否則不給予補助。 (D)購買後,填妥乙聯(實際金額),並經由單位主任、會計、總務主任簽名,憑乙 聯以及發票向出納(馨瑩)領款。 四、 注意事項: (A)會計具刪減經費之權,請購買者以節省經費為原則。 (B)申請經費單請勿擅自用立可白修改,如有修改,務必簽章以示負責。 (C)請款日期(每月五號)須配合出納(馨瑩)的請款時間,逾時不候。 (D)實際購買金額如超過估價金額,最高只補助到估價總金額。 (E) 購買任何物品時,務必索取發票或收據否則將不予發給經費。 财索取加蓋店章發票後,必須自行用鉛筆在發票上註明以下幾點: (1)品名 (2)單價&數量 (3)處室代號(左上角) 财索取收據時,必須含: (1)抬頭『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2)免稅統一編號 (3)加蓋「免稅統一發票」章 (4)廠商負責人私章 财如果向同一家廠商購買超過5,000元以上之用品者,請附2張不同廠商之估價單, 使得申請經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17 ※ 編輯: backboard 來自: 210.240.186.17 (11/01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