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ipi:官僚作風,看看就好,不過還是記得帶,以備不時之需呀~~ 01/06 21:25
一不小心在我信箱看到的......它是真的嗎?
也太...正式了吧?!
主旨: 期末考試應攜帶附有照片之有效證件
一、本校考場規則業經94年12月21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提醒全校師生第6條規定:學生
應試時應攜帶學生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附照片之有效證件,以備監考人員核對,未攜帶
任何證件者,不得應試。
二、新修正之完整條文已於94年12月28日公告在本校教務處網頁中,敬請上網瀏覽相關規
範,並配合辦理。
三、請各系所通知所屬學生及監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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