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數盃男排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12/5/12-2012/5/13
二、比賽地點:5月12日,交大室內體育館和交大室外排球場
5月13日,清大新體育館
三、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及統研所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以備查驗。
四、賽制:
1.預賽採循環制,複賽採雙敗(初賽冠軍、亞軍分開);雨備採預賽循環制,複賽單敗制。(第一天全部比賽結束後抽籤)。
2.比賽共打三局,局數2:0則比賽提前結束,前兩局先達25分且領先對手2分為勝;第三局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8分換場。
3.暫停: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
4.可使用自由防守球員。
5.各隊不必出線審,只有一名主審一名副審,若主副審判決有衝突,以主審判決為準。
6.其餘規則以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公佈之最新規則為準則,遇爭執則以該場主審決議。
7.晉級順序:
(1) 對戰成績
(2) 勝2分、敗1分、棄0分,比積分
(3) 勝局/敗局
(4) 總得分/總失分
(5) 抽籤
五、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皆有一檢錄處,請於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填寫球員登錄名單,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檢錄處,並領取輪轉表,輪轉表請於賽前10分鐘內繳回(自由球員需另加註記)。
2.比賽超過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以25:0兩場結束。
3.比賽所有球員需著相同球衣,上衣繡上號碼,以確認球員身分,自由球員著與其隊員不同顏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初賽時由雙方自由決定是否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者,不得參賽。八強核對學生証。
5.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6.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7.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六、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Mikasa MVA 300。
七、獎勵:
冠軍:獎盃+ Mikasa MVA 300一顆
亞軍:獎盃+ Mikasa MVA 300一顆
季軍:獎盃+ Mikasa MVA 300一顆
殿軍:獎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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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2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