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baka (愛撒嬌的貓)
看板NTUE-TTB
標題[閒聊] 訴求
時間Mon Feb 21 20:36:07 2011
很抱歉今天打擾各位校隊隊員練習時間。
今天我說話有點急,晚上也有事急著離開。可能表達不好,傳達錯誤。
我這邊重申一下我爭取的事,今天我系上有位同學,參加了校隊。
我覺得交朋友、練球也是好事,但是今天校隊,在一開始讓新隊員加入
時,並未說明隊員,”必須”要參加大專盃或是之類的比賽。
但是當報名的時候,不希望參加的同學,卻遭受壓力。就我所知,是在
”違反”該同學的意願下報名的。
在這種情況下,把同學名子丟出去。
是不是給人被欺負、不尊重的感覺?說的嚴重點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以上 資三甲 鄭博元
今天我提到榮譽心什麼的,我很抱歉把事情攪和了,有混淆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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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0.109
推 jcellery:可是我也很納悶參加球隊不就是代表為了比賽嘛? 02/22 07:50
→ jcellery:難道校隊變成才藝班? 02/22 07:50
→ jcellery:校隊掛了"乙桌"一詞,難道還需要特別申明? 02/22 07:51
→ jcellery:當然啦~會想加入是好事,但我覺得這個案例比較特殊! 02/22 07:51
推 jcellery:對了以上並沒有指責嗆人之意(文字真的很麻煩!) 02/22 08:41
→ jcellery:只是單純論述我的感覺XD 02/22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