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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臺北市第33屆中正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推廣全民體育,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娛樂,提升排球技術水準,以促進 身心健康。 二、依 據:依臺北市體育處97年8月4日北市體處競字第09730700600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體育處、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臺北市立南湖高中、臺北市立明湖國中、臺 北市立誠正國中。 七、比賽日期:97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臺北市立南湖高中、臺北市立明湖國中、臺 北市立誠正國中。 九、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MIKASA彩色膠球。 十二、報名手續: 日 期:自即日起至11月9日(星期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網址:http://163.21.102.7/volleyball),各隊如要修改名單,請於報名截 止日前完成,報名截止後網路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名單修改。 各隊上網登錄後,請列印報名表後郵寄百齡國小,非依指定方式報名而遺失時 ,本會恕不負責) 地 點:臺北市士林區福港街205號 百齡國小總務處 吳東旻主任收。 電 話:2881-7683轉51,0930783441。 人 數:職員以4人為限,球員可報名18人,但需在 11月15日前將最後確認名單12人 上傳電子信箱:t0790@pchome.com.tw,如未傳送確認名單,大會將主動刪除 12名後多餘球員,球隊不得異議。 4.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整,請以現金袋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07巷17號,忠義 國小訓導處鄭松益主任收,請於11月11日前寄達,未繳交報名費者不予受理報 名。 十三、抽籤: 日期:97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假百齡國小總務處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 抽,不得異議。 地點:臺北市百齡國小總務處。 十四、球隊報到:97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時前於臺北市立明湖國小體育館報到。 十五、領隊會議:97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假臺北市明湖國小體育館舉行。 十六、開幕典禮:97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11時30分假臺北市明湖國小體育館舉行。 十七、獎 勵: 1. 優勝隊伍由大會分別頒發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2. 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前四名取得本市參加98年度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舉辦之全國莒光盃排 球錦標賽之資格。 3. 少年男女童六年級組前四名列入本市國小排球聯賽計分並列為聯賽第二階段比賽種子 隊。 4. 青年組、青少年組及少年組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八、申 訴: 1. 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之解釋者,以裁判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 抗議。 2.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 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新臺幣叁仟元整,以書面在該場比賽 結束一小時內,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 4. 審判委員會接受申訴後,應即召開會議解決,如認為其申訴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充大會獎品之用。 二十、本規程函呈臺北市體育總會轉臺北市體育處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8.221
yuyu588900:挖汙~ 所以....衝嗎? 10/31 00:45
fatedearthur:好斗 10/31 00:47
liujacob:兩年前中正盃對教師聯隊插花打快攻用臉接了一球=..= 11/01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