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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agileness (人生失去了重心)》之銘言: :  本篇(前半部)寫的是不是不錯是另一回事,但是光是是否出自痞子蔡這一點, : 我想就有值得查證之處。一篇文章多有道理,只敢假托的話就失之正當。 :  (以個人觀察連線小說版以及貓園SR版之經驗,jht對於排版相當注意,此篇 : 不似出自其手) 去查了一下估狗,東西不多。 然後就去找openfind的BBS搜尋,也只有到4/19的文章 之前的就如風一般消失了,所以考證困難。 有一篇標示說這篇文章是從聯合報的公眾論壇轉的。 不過在聯合報的公眾論壇上面找不到。 其他大部分的引用都沒有標示作者,因此很有可能不是痞子蔡寫的。 不過,是不是jht寫的,問他就知道了。 我們自己猜測只是無謂的浪費時間。 看完了這個說法,其實也應該聽聽反面意見。 因為這篇文章已經流傳甚廣,所以要找反駁文章也很快。 反駁文章跟這篇文章一樣,不一定說得都對, 但是兩面都看看可以平衡一下論點。 http://bbs.openfind.com.tw/cgi-bin/x_read? VAL=2183085300&MVAL=83090711&PC=93204&B=0&DISPLEN=15&DB=DEFAULT&NO=12& SORTBY=2 三行接起來 另一篇則專門對中間幾句話做反駁。 http://bbs.openfind.com.tw/cgi-bin/x_read? VAL=2841125282&MVAL=987684915&PC=93204&B=0&DISPLEN=15&DB=DEFAULT&NO=4& SORTBY=2 為了避免openfind自動將資料庫清除,上面的url變成dead link, 所以我小小編排一下轉貼於此。 /******************************************************************** 第一篇 ********************************************************************/ 我真的覺得許多台灣的消費者很好笑, 不但會搬弄是非,還會在犯罪之後,想一堆理由替自己脫罪。 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尋求合理化的解釋,並且散播。 想想看,某些無能的人能夠謀得高位掌權,似乎也尋著同樣的邏輯就得逞了。 昨天很抱歉地,因為太忙太累,沒有先篩選郵件便直接轉寄,寄出了一封十分 荒謬的信件[支持CD降價]。 在此先跟大家道歉! 我完全不認同裡面[大張旗鼓]地幫唱片業計算他們該賺多少錢、合理利潤是多 少-------等等的可笑言論。 如果這樣做的行為是合理的,那麼我們也該發起[支持總統薪水降價]、[支持LV 降價]、[支持LEXUS降價]、[支持SKII降價]、[支持所有我想要得到的東西降價] … 乾粹回歸共產主義算了! 大家一起來分贓----- 這個邏輯用來解釋昨天那長篇謬 論,剛 剛好! 以下是我個人對於唱片的售價以及盜版的淺見,希望能夠讓大家有更多的想法。 ++++++++++++++++++++++++++++++++++++++++++++++++++++++++++++++++++++++ ++++++ ++++++++++++++++++ 我們假設一個狀況: 你家是開妓院的, 你媽媽張會媚是妓女, 你姐姐蕭雅萱是妓女, 你妹妹孫豔吱是妓女, 你爸爸是老鴇,你哥哥是保鑣, 你的工作則是PROMOTE你家全部的妓女—有多好、多棒、多美, 替你家的妓女們包裝、宣傳、造勢、推廣, 因此大家才會被吸引,開始喜歡你們家的妓女,有生意上門,有收入進帳。 然後有一天,在保鑣運送妓女去接客的過程中,被路過的幾名山賊給強姦了。 山賊因為有高科技的終極武器十分好用,保鑣怎是他們的對手! 所以你姐就被免費輪姦了…… 所謂的山賊之所以是[賊],當然就是事後不會付錢給妓女了。 然後這個老鴇跟保鑣也打不過山賊,因為山賊作案手法明快技術高超, 而且還有幫兇-高科技的研發人員的努力,老鴇跟保鑣只是想做好[娼妓]的本業 , 哪知道要明治維新,哪裡會敢緊想新辦法防止[再度被白嫖]..... 更厲害的是…山賊真是聰明,懂得先發制人。 知道自己的行為遲早會被執行法律的官差逮到,所以便趕快發動其他人,不管同 樣是山賊同業人員,或是尚未加入山賊公會的一般老百姓,一起來[共襄勝舉]- -----[免費白嫖妓女] 的活動 而且還大張旗鼓地告訴大家:[妓女戶]賺太多錢,不合理!最好嫖一次只要150元 ! 這樣大家嫖得最心乾情願… 這種說法,又有什麼合理性?又有什麼正當性? 妓女靠得是年輕、姿色跟能力,跟一般行業比起來,她們的職場生涯是極短暫的 。 在每年有許多新人投入市場以及恩客們喜新驗舊的快速淘汰下, 現在走紅的妓女可能只有3-5年之內的好光景。 比起其他行業的工作人員,工作經驗資歷的累積會變成資產,相反地卻可能成為 包袱。走紅時沒有為將來儲糧,年老色衰就知該死了… 若不升格當老鴇,越老可是越惹人嫌…誰管你以前多紅… 之後若從良,別的行業還會嫌你當過娼妓業從業人員。 有太多的妓女在當過頭牌妓女後,就再也沒有鹹魚翻身,自此窮困潦倒… 如果沒有在自己色衰前找到金龜婿,下場搞不好比你想像更糟都有可能。 我不認同老鴇花大錢去宣傳妓女…就像我不認同一些大品牌商品花大錢幫消費者 洗腦的商業推廣本質,但是,這就是商業,就是生意。 如果告訴你,賣一瓶當紅大牌100元洗髮精,洗髮精出品公司的老闆可以賺90元 以上… 你會買嗎? 不然你以為電視上的廣告是在幹嘛-------發揮廣告創意人員的才華嗎?是在把 它變[紅牌]吧! 那我現在告訴你了,你會去吵[多分應該賣15元]、[詩意歡應該賣18元]嗎? 如果洗髮精的原料3毛、包裝瓶2毛,標籤貼紙0.5毛,難道只賣你5.5毛嗎? 巷口的陽春麵一碗25元,裡面的原料加一加不超過5元,你要不要順便發個信告 訴大家,那麵店老闆賺太多,大家別去吃?! 我不認同太多商業炒作行為,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及影響判斷,但是,殘酷地, 我們都"深"在其中…無力反擊… 但是,我也沒資格去評斷任何一家一年花幾億在做商品行銷推廣廣宣的大公司-- - 行為失當。 畢竟,每一個業種,每一種商品都有他們深信定的操作模式…來賺錢,來吸收消 費者荷 包裡的"金", 商業不就是這回事… 那些笨老鴇喜歡花大錢,他們自己的決定,對錯自己承擔… 笨老鴇無法保護自家妓女被白嫖,賺不到錢也是當然的…活該! (我想如果任何人家裡開一間7-11,都會派人看店免得被免費搬光貨品吧…) 最可憐的是妓女…被玩免錢,還不能吭聲…因為被山賊唆使大家認定 [妓女賺太多有失公平] 我這個當過妓女的"氣"宣-----(受妓女氣---^_^) 現在還沒事幹-----在這裡幹勦人! 我該不該怪這些山賊呢? 我並不希望因為唱片公司順著消費者的謬誤觀念降價,這代表[老鴇真無用]! (套句難聽的話-沒有蛋蛋-----) 老鴇應該把嫖妓費調高為1250元,就像收藏DVD一樣。 更應該把[免費白嫖]去跟民意代表掛溝,把它變成[殺無赦]的公訴罪---就跟強 盜罪一樣。 我很認同的做法--- 如果不喜歡覺得不值得,就不要買、不要聽。 東西的真正價值是多少? 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才有所謂的<市場機制> 不是你說貴它就該降! 大家都嫌貴都不買 老闆自己便會降價 不然等著關門吧------ 做賊的,絕對沒有資格說-----賊的行為是多麼的[其來有自]…只會讓人覺得幼 稚地可笑! 在唱片業前後約5年,我家裡的CD收藏大約有5000張, 我的青春跟金錢,通通埋在這堆CD塚裡面… 而真正自己花錢買個國語唱片沒有超過100張…因為大多覺得不值得,就不買。 從小聽西洋音樂長大,在我尋根的歷程中,許多70年代的絕版DISCO, 80年代的絕版BREAKDANCE,透過NAPSTER,AUDIOGALAXY上的外國網友幫忙, 讓我在多次出國遍尋不著、訂購也已絕版無門路之下,幾分鐘就一圓心願, 我也感謝地興奮地痛哭流涕… 我不能否認,科技進步真的豐富的我的心靈世界…真的太偉大了。 但是.........資訊的發達跟科技的進步,應該有正當管理地運用在技術和文化 的交流… 雖然唱片業跟不上資訊業高科技進步的腳步,是自己不長進,怪不得別人, 我們不應該也沒資格就這樣認為-[免費]或[賤價]取得音源是合理的。 更何況去算人家成本跟獲利(這麼會算----就去應徵當經濟部長吧)! 老鴇跟妓女,雖然我不再與你們共同煎熬,奉勸你們自己好好想想, 被人家這樣無情休辱,該怎麼辦?沒有尊嚴、沒有未來、沒有錢… /******************************************************************** 第二篇 ********************************************************************/ > 一個職業作曲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 > 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 一個職業作詞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 > 得,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我實在無法同意以上的說法, 如果你是一個創作者,相信你對作品的要 求一定也會很高,很多精彩的作品都是創作者窮盡畢生的努力,然後把一生的精 華呈現在你所看到的作品中,你所聽到短短的一首動聽的情歌,其中就包含了作 者本身一生的努力,數十年父母苦心的栽培,加上作者無數次錐心泣血的戀愛跟 人生經驗,如果再加上那些頂尖的樂手,那一個不是人群中的姣姣者,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這些樂手要有多少努力才能擠身這頂尖的行列,這些音樂人,那一 個不是窮盡他們畢生的精華在為音樂催生,為的就是一首首好的作品,也許我可 以一個星期作一首歌,不要說一星期啦,事實上給我幾分鐘就可以生一首歌交差 了事,但是出來的東西又如何呢?如果一個創作者的作品連自己都感動不了,你 說他如何敢把東西拿出來示人,況且,就算你很利害,一分鐘就生一首好了,唱 片公司一首都不要,那又如何?許多歌手都是一片歌星,他們玩了一輩子音樂, 終於有機會出片了,但是不受歡迎,你說他又能賺你多少錢? 藝術是無價的,尤其是好的作品,很多好聽的的歌經常都在你的人生過 程中陪伴著你,當你聽到一首動聽的老歌時,你一定會想起那個時候在你身邊的 人,發生的事,許許多多的回憶,都在這首歌曲之中發生,也許cd應該降價,但 我卻無法忍受你對創作者的侮辱。說實在的,我真沒想到現代人勢利成這個樣子 ,竟然會有算錢算成這樣的一篇文章,真是讓我感到世風日下,這些音樂人如果 不是環境惡劣到這麼無法生存,又怎麼會搞到上街頭遊行,難道買盜版就對了嗎 ? 最後告訴你一件事啦,如果你一點才華都沒有,那你連個屁都生不出來 ,嫌貴嫌不好聽可以不要買,跑去買盜版就是不要臉,想不花錢就要聽人家辛苦 作出來的作品,就是無恥!我有說過要借你聽嗎?~你有跟我借嗎? /**************************** end ************************************/ -- 現在的知識 是以後的常識 -- Origin:<不良牛牧場> zoo.ee.ntu.edu.tw (140.112.18.36)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cvictor.m1.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