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EE115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 凡牴觸或相悖於中華民國現行法令相關規定者,初犯者水桶一周, 累犯水桶無假期。 1-1. 有牴觸之虞者,視情節罰之。 1-2. 稱現行法律者,包含、但不限於,中華民國刑法、著作權法、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性別工作平等法。 2. 「[公告]」分類僅供版工使用。一般文章請請勿使用「[公告]」。 其餘得逕行移除、不另通知,事主水桶十天。 2-1. 助教推薦使用「[課程]」分類。 3. 本版規經版工公告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3-1. 版工保留最終裁量權。 [ 僅此三條,以下空白 ] ^_< 中華民國一○一年十月五日 星期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1.173 ※ 編輯: ahpc82 來自: 114.42.101.173 (10/05 22:23)
std94003: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要私底下問 10/05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