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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wie 信箱] 作者: bowie.bbs@ptt2.cc (bowie.bbs@ptt2.cc) 標題: [環保]手機、光碟強制回收。 時間: Fri Apr 14 03:38:47 2006 作者: redearth (Red JanSport) 看板: AAAAAAAA 標題: [環保]手機、光碟強制回收。 時間: Fri Apr 14 03:16:42 2006 注意囉!手機、光碟17日起強制回收 否則最高罰6千... 不要的手機或光碟片不可再隨意丟棄了!環保署13日表示, 手機與廢光碟將從17日起進行強制回收,民眾可以在排出家中垃圾時, 順便交給清潔隊員,若是遭稽查人員發現垃圾袋中有手機或廢光碟, 將會先進行勸導,如果屢勸不聽,則會開出1200到6000元的罰單。 根據統計,台灣一年要用掉10億片的光碟,但不少民眾都不知道廢光碟可以回收, 環保署於93年在北高兩市、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 宜蘭縣及澎湖縣等10個縣市試辦廢光碟片與手機回收, 不過有部分縣市試辦的情況並不佳。 環保署表示,光碟片能夠貯存資料,且有保存的價值, 若不是資料內容失效或燒錄失敗,一般民眾幾乎不會將光碟片廢棄; 在手機方面,雖然民眾使用的情況普遍,且汰換率高,但如果還能用, 多會捨不得丟棄,或是轉賣給通訊行,因此,和銷售量相比,回收量的比例相當低。 不過,環保署提到,廢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具有回收再利用的價值, 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公告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 且從17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家中廢棄的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必須分類為資源垃圾, 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環保署強調,民眾如將廢光碟片或手機丟入垃圾袋中一起排出又屢勸不聽, 將會接到1200元至6000元的罰單。 -- 和我同一屆的人就是: 大一:921(我在台中唸書) 大二:911(幸好我不在紐約) 大三:(納莉水災我家住汐止) 大四:SARS(我正好在疫區)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84.154.66 alanchou:轉錄至看板 MarcOrigin 04/14 03:25 nikomedes228:轉錄至看板 GnothiSauton 04/14 03: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118
Valera:我好想要推那個簽名檔 XDD 04/1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