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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arHighBird (懼高小鳥)》之銘言: : : 請問版主主訴是什麼?? : : 這有符合當時版規所認定的「惡意」修改推文嗎?? : : 這真的有改變原意,但真的符合「惡意」的標準嗎?? : : 當然,FLASHBACKER屬於累犯這是毋庸置疑的,但這點是讓他被桶的原因嗎?? : : 諸多疑點請版主說明一下,謝謝.... :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小組長foreigners : 小組長您好 : 我所判定的「惡意」是經該推文者檢舉後做出的判決 : 我認為「未經過推文者同意,修改其推文,造成推文者權益受損」這樣子已達惡意標準 : 抱歉晚回  謝謝:) ㄟ.... 其實我看不出來,推文者權益哪裡有受損.... 若有推文者檢舉,那麼本組長的建議是維持原判 但也請版主斟酌其他各版對於推文方面的規範,訂定出更為合適的標準 據本組長所知,幾個大版主要是以「惡意刪除推文」作為「造成推文者權益受損」的標準 因為這樣比較好抓,也比較沒什麼爭議 修改推文沒有明確的系統紀錄,也容易造成被檢舉者舉證的困難, 這也是比較傾向「自由心證」的情況,易出現爭議 所以版主請斟酌考慮對於推文規範的標準,往後施行新標準以避免爭議。 本組長判決如上,若有疑問請先來信。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小組長foreigners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