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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ols (樂天小咩) 看板: NTUF_BADMIN 標題: [情報]新體盃 時間: Tue Apr 21 23:14:15 2009 網頁: http://ntusportscenter.ntu.edu.tw/ntu/front/shownews.aspx?bid=482 主題 : 綜合體育館羽球邀請賽競賽規程 發布日期 : 2009/4/21 上午 10:53:43 訊息內容 : 一、 宗 旨:倡導全民體育,切磋球技以球會友,回饋本館羽球辦證會員。 二、 指導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三、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體育室。 四、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5月16日(星期六)共一天。 五、 比賽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3樓主球場。 六、 參賽資格:參賽選手必須為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羽球辦證會員。 七、 比賽分組: (一) 一般組:具有學生身分之本館羽球辦證會員。 (二) 公開組:非學生身分之本館羽球辦證會員(含教職員工、眷屬、校友與校外會員 )。 註:報名參賽隊伍名單如具有學生身分與非學生身分之本館羽球辦證會員不論人 數一律報名一般組。 八、 報名辦法: (一) 日 期:自即日起至98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地 點: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體育室 邱思旻小姐收。 聯絡電話(02)33665959分機264、傳真(02)33669519 (三) 人 數:每隊可報名領隊、教練、管理各一人(可由球員兼任),每隊隊員(含隊 長)以八人為限;男隊員若人數不足時,得以女隊員替補之; 惟女隊員人數不足時,不得以男隊員替補之;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定之甲 組球員不分男女一律不得參賽。 (四) 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跨隊報名參賽。 九、 競賽辦法: (一)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二) 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認可之羽球。 (三) 比賽制度: 1. 本比賽採團體賽方式,依報名隊數多寡由主辦單位決定賽制。 2. 採三點雙打制(男雙、混雙、女雙)皆須賽完不得輪空,每一點31分不延長加 分,三點分數總和較高之隊伍獲勝,如分數相同時,勝二點者為勝。 3. 各隊參賽之隊員不得兼點。 4. 各隊參賽之隊員如有本校羽球隊隊員僅能下場一點。 十一、比賽抽籤: (一) 訂於9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一時於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247室舉 行(不另行通知)。 (二) 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三) 賽程請於至98年5月14日(星期四)至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網頁查 詢(不另行通知)。 十二、競賽規定事項: (一) 各參賽隊伍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場準備出場比賽,並填寫球員出賽名單,超過規定 比賽時間十分鐘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 (二) 若出賽單位球員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只可將球員排在 前面各點之中不得有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後面未排之各點均視為對方之勝點。 (三) 兩隊出賽時,雙方球員應全體列隊,核對球員之會員證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若有球員缺席時,該球員應在開賽五分鐘內向裁判報到,並核對身份;否則視同 空點,該場比賽判為對方之勝場。 (四) 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有異議。 十三、獎勵: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杯及獎品。 十四、比賽開幕時間為當日早上十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8.110 ※ 編輯: qq01714 來自: 61.229.178.110 (05/06 20:24) ※ 編輯: qq01714 來自: 61.229.178.110 (05/0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