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xcellency (SENTIMENTALover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TuGraduate 看板]
: 作者: arlih (從來沒對不起你) 看板: NTuGraduate
: 標題: [情報] 9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 時間: Wed Apr 13 00:09:16 2005
: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社科學院(社會系、國發所、新聞所)
: 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旁,
: 即理髮廳斜對面);33665079李明修先生。
: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內,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 (一)個別借用:請於5月23日至6月4日(醫、公衛學院借至6月3日)至借用地點繳交
: 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繳款收
: 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審核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或代借人於4月27-29日至借用地點領取「借用學
: 位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6日前交回,俟5月18-20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
: 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因為錯過以班為單位借用學士服的時間,所以到時後可能要大家個別去借用。
請於5/23-6/4至借用地點繳10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
審核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5/23開始借之前,大家可以一起約去借啊:)
我會再提醒大家o
: 三、歸還期間:於上班時間至原借用地點歸還。
: 學士服於6月30日前歸還,碩博士服於7月29前歸還。歸還後即退還原借據,並加蓋「
: 已還」戳章,該借據須妥為保存,以憑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畢業證書。
: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
: 假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 五、注意事項:
: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至6月3日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
: 1,300元、博士服2,200元)。
: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
: 情況,請 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等
: 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 1、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150元、袍350元)。
: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 聯 絡 人:李明修
: 聯絡電話:(02)33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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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20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