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info查得到
http://test.cc.ntu.edu.tw/reg/
●本明細表係依據教務處提供之學籍資料,初步核算之繳費資料;
●若有需更正者〈例如申請減免、就學貸款、住宿情況改變〉,請先洽主辦
業務單位審核後再到出納組換單。
●本學期復學之同學,若查無繳費明細者,請持復學證至出納組申請補發。
●90學年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91年元月11日請各系所辦公室轉發,
請每位同學於本學期結束前,確定都要領到繳費單〈欠繳90學年第1學期費用者除外〉;
有任何疑問者,請洽總務處出納組3號櫃臺。
●繳費期限:自91年1月14日起至91年2月19日止
●繳費地點:繳費期限內---全省華南銀行各地分行
繳費期限後---繳費單必須先經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組〉核章並加註日期後,
到華南銀行南門分行〈台北市羅斯福路、杭州南路交叉口〉繳納。
總務處出納組9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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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