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ym (呆子果然強運多)
看板NTUFS-91
標題Re: [討論] 有修林政的..
時間Thu Jun 23 01:41:09 2005
※ 引述《trym (呆子強運到此為止)》之銘言:
※ 引述《trym (呆子果然強運多)》之銘言:
第一題答案租地造林的輔導方式寫錯 剛才都沒發現 sorry 在repost一次 怕有人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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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私有林、租地造林政策,如形成背景、管理或輔導方法、目前問題及解決之道?
私有林:
(1)形成背景:
私有林, 係指自然人或私法人依法取得所有權之森林而言。由私人經營之。
林地大都為林地附近的農民所擁有
私有林是以個人、家庭經營為主, 與擁有面積小及筆數多
經營方式多以經濟利益為前提
因此為了促進和保護公眾的安全、福址和使用森林的自由,在某種程度上仍需受政策法令限制
(2)輔導方式
a.觀念改進:政府對政策的意義及功效加以說明,使誤解或忽視的人轉而支持
b.集體教育:政府對私有人所有人透過相關課程和示範,讓其了解相關知能
c.個別指導:政府對私有林所有人的特殊問題可藉由個別指導方式
d.協助作業:政府協助私有林所有人完成某一工作,以補其能力之不足
e.委託服務:私有林所有人不願或不能從事的工作,可請由政府辦理
(3)面臨問題
a.林產價格偏低、b.勞力不足、c.投入成本高回收慢、d.林地面積太小。
(4)解決之道
a.政府公共介入
基於上述問題,使私有人所有者的經營意願低落,為了提高其經營意願則有待政府政策工
具的介入,讓其了解經營的動機及目標,而提高經營的動力
b.獎勵補貼制度
對私有林所有人透過資金給付或資金貸款的方式,以減輕林農成本提高林農的收益,有利
後續的經營,目前補助包括造林獎勵、造林貸款、免費種苗三項
租地造林政策
(1)形成背景
台灣光復初期國有林地荒廢甚多,約50萬公頃林地亟待綠化造林,
以維森林資源以國土保安;當時政府限於財力,
難在短期間內全面完成復舊造林,決定推行租地造林政策,
將交通方便地區之濫墾地、草生地、伐木跡地及林相低劣地劃定區域範圍,
放租人民造林.
(2)輔導方式:
訂定租地造林辦法
提供苗木
清理濫墾地上的果樹及作物
大面積專案放租
鼓勵山胞和榮民投入
(3)面臨問題
a.無利可圖、b.獎勵政策的變象、c.訴訟爭議、d.民怨累積
(4)解決之道
a.租地清查
b.訂定國公有租地造林地回收補償標準
c.核發補償金並終止租約回收租地
2.有哪些林業政策需要改進?
http://ecophilia.fo.ntu.edu.tw/essay/essay/1998-0708.html
1.在造林基本原則上,應以森林生態系為基礎,放棄單一樹種的建造方式,選用適地適\
木的本土原生樹種,以營造複層林
2.在一定海拔高度以上的森林,應採取自然復育方式使其自然演替,低於一定海拔林木\
經營區,應以適當的經營方式來加速森林演替,厚植森林資源。
3.設法減少竹林面積,改植原生、深根木本植物
4.落實林地分級分區制度經營管理,加強劣化地生態復育及林木疫病監測與防治,厚植
森林資源
5.環境繁感區的租地造林予以收回,以加強管理
6.平地造林部分,應擴大土地取得來源,選出替代進口材之具高經濟性木材生產價值原
生樹種,主動規劃經濟造林專區,實施造林,營造兼具生產、生態、生活休閒園林,創造
優質生活環境
7.全民造林計畫的短期措施將儘速訂定「獎勵造林辦法」,在環境敏感地區,租地造林
地收回前,達到伐期齡者,要研擬發放「生態維護獎勵金」,以鼓勵保持林相完整,減少
砍代。中期措施針對公、私有林地施行林地分級分區,「林木經營區」進行輔導,其他區
位,為鼓勵保持林相之完整,研擬發放「生態維護獎勵金」。長期措施基於國土保安之長
遠利益考量,位於環境敏感地區以及有危險之虞的私有林地,予以收回管理
3.森林對二氧化碳減量的貢獻及對京都議定書對林業的可能衝擊?
(1)森林對二氧化碳減量的貢獻:
a.工業革命後,二氧化碳濃度大幅增加,造成溫室效應,地球氣溫上升 如二氧化碳濃度倍增
時
將導致氣候變遷及異常氣候變遷
b.森林行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
轉變為有機碳固定於樹木體,木材為樹體的主要部份,
只要森林具有旺盛的生長力,對大氣中二氧化碳的吸存效果就高。
(2)京都議定書對林業的可能衝擊:
a.「京都議定書」,肯定森林資源對吸收溫室氣體的貢獻,
明定1990年以後所進行之造林及森林採伐之二氧化碳吸收或排放之淨值,
可併入排放減量值計算。
對森林資源碳交易有了全球性共識。使森林資源所吸存的二氧化碳量,
將成為一種可交易的產品。
b.因此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為世界各國所共同關注的議題與努力的目標。
4.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形成原因、林業有關的規定及對林業經營的影響為何?
(1)原因:
為有效降低山坡地、河川、海岸、離島等環境敏感地區之開發程度,
以保育水、土及生物資源,降低自然危害風險,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並復育過度開發地區,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2)規定:
1、本條例實施範圍山坡地依地形高度劃分為:
A.高海拔山區:指海拔一千五百公尺以上之山坡地或依文化資產保存法、
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及森林法劃設之保護區域。
* 高海拔山區為國土保育之核心區,應保護區內生物之多樣性及生態棲地之完
整性。故明定除原住民部落自給之農耕外,禁止農耕、採伐林木。(第二條說明)
B.中海拔山區:指海拔五百公尺以上非屬高海拔山區之山坡地
* 明定中海拔山區應以保育為主,(原則上)禁止新農耕及其他各項新開發。
相較於高海拔山區應永久保留自然健康狀態,中海拔山區之原有合法使用之土地、建
物及設施,
得為原來之使用。(第九條說明)
C.低海拔山區:指低於海拔五百公尺之山坡地
* 低海拔山區應以永續發展為原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
縣(市)政府之各項土地使用計畫及容許使用項目應限期檢討,
並報中央土地主管機關許可。(第十條)
(3)對林業經營的影響:
1.林業經營將以生態保育與生態旅遊為主
2.山區內的經濟活動將會被禁止 使原住民的生計將受到影響
政府將輔導原住民轉型從事生態旅遊、原住民永續發展產業、或擔任山區的巡守員
強化照顧原住民生計。
3.相關配套措施如未周延,更易引發民眾與政府間不斷衝突
4.若旅遊不興盛則就業機會少,但如果旅遊旺盛便代表就業機會多,
恐又造成過度開發。──因此總量管制之落實應列為條例要實施前
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5.使闊葉樹為主要伐採對象,而針葉樹則缺乏經營
6.從政策制定角度而言,應加強教育與推,讓政策有效推行
7.對於世代在中高海拔務農的民眾,應提出有效的輔導和補助措施
the end
註:集合兩版精華之作(自己說的啦) 所以又有點多了..
不過東西都留在系館了 也沒辦法念 ...
明天在誰在借我看一看吧 還有林產也是..
※ 編輯: trym 來自: 140.112.242.90 (06/22 23:20)
推 Amimin:你怎摸又忘放在系管?!!XD~140.112.192.181 06/22
推 trym:因為從系館回來宿舍吃飽睡一覺 結果睡到快11:00 XDy 140.112.242.90 06/22
推 Amimin:哈哈你很寶耶~XD140.112.192.181 06/22
※ 編輯: trym 來自: 140.112.242.90 (06/23 00:06)
推 motivation:感謝唷^^140.112.192.18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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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90
推 nens:跟之前那句話的意思剛好相反..... 61.219.19.158 06/23
推 trym:對不起 看投影片的時候眼花了... 140.112.242.90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