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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宏鋒的文章 覺得自己曾有的經驗 仔細思考過的想法 應該試著跟大家分享 不過之前不這麼做的原因有二 (這也請大家留心) 第一 限制人的原創性 第二 因人而異 該有不同的陳述 關於出隊數目以及隊長資格的議題 個人以為 隊長素質比出隊隊數來得重要 而且 非常清楚而強烈地這樣認為 甄試 定下標準 首先 標準如何訂立 ? 訂下標準真會較讓人心服 ? 這幾個問題是需要想過的 而想完之後還需要就[訂標準前][訂標準後]兩部分來作一個比較 我提幾個訂標準之後的缺點 第一 對選委原先的制約力不見 選委對隊長具有後續教育與監督之責 標準早已訂 與該屆選委何干 第二 隊長候選人光就已訂之標準去準備 此種侷限士人 竟然又再現在重現 而人的向上本能不正是社團前進的大力量 不想而守成 何以為之 第三 標準既定 那些讀書考試弊病如何避免 (就是死背的遇上狀況 還是死路一條呀!) 第四 世易時移 何有標準 各屆都有自己的風格自己的狀況 難道年年改標準 -- 風的小王子---自由自在無憂無慮 隨著藍天輕舞飛揚 幫他在意的每個人 吹走所有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