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宏鋒的文章 覺得自己曾有的經驗 仔細思考過的想法
應該試著跟大家分享
不過之前不這麼做的原因有二 (這也請大家留心)
第一 限制人的原創性
第二 因人而異 該有不同的陳述
關於出隊數目以及隊長資格的議題
個人以為 隊長素質比出隊隊數來得重要
而且 非常清楚而強烈地這樣認為
甄試 定下標準
首先 標準如何訂立 ?
訂下標準真會較讓人心服 ?
這幾個問題是需要想過的
而想完之後還需要就[訂標準前][訂標準後]兩部分來作一個比較
我提幾個訂標準之後的缺點
第一 對選委原先的制約力不見
選委對隊長具有後續教育與監督之責
標準早已訂 與該屆選委何干
第二 隊長候選人光就已訂之標準去準備
此種侷限士人 竟然又再現在重現
而人的向上本能不正是社團前進的大力量 不想而守成 何以為之
第三 標準既定
那些讀書考試弊病如何避免
(就是死背的遇上狀況 還是死路一條呀!)
第四 世易時移 何有標準
各屆都有自己的風格自己的狀況 難道年年改標準
--
風的小王子---自由自在無憂無慮
隨著藍天輕舞飛揚
幫他在意的每個人
吹走所有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