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信說明要點
各位辛苦的基服老骨頭:
首先祝福各位在921震災後一切平安。為了選出此次冬令服務隊的正副隊長,
我們仍沿用過去所採用的「推薦信」制度,希望藉由此制度使本次的正、副
隊長甄試,能更順利選出最適當的人才。推薦信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候
選人向您邀取推薦信的同時,能夠相互對談與了解,而您所提供之寶貴意見
,能讓候選人更了解自己擁有及欠缺的地方,使其能在此次的候選過程中成
長更多。此外,藉由與候選人交談而所書寫之推薦信,將使選委能獲得更
多關於候選人的資訊,增加甄試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因此,我們可以肯定,
您的協助將會使本次的正副隊長甄試更臻完備。
此外,為了使本推薦制度更趨完善,以發揮良好的作用,我們必須在此煩勞
您於書寫推薦信前,務必仔細閱讀以下之注意事項,並依照格式與內容要求
書寫推薦信函,不便之處但祈各位先進見諒。若是您對本套推薦制度有任何
建議,我們非常歡迎您的指教,讓此推薦制度能運作地更好。謝謝您!
選委會 敬上
1999/9/26
推薦信注意要點
1. 推薦人資格:需曾經擔任過該候選人之隊長或副隊長(但不包括候選人
與推薦人同時皆為副隊長之情形)。
2. 推薦信產生方式:由各候選人向符合資格之推薦人邀函。各候選人至少
需邀函一封推薦信,至多不限。
3. 推薦信內容:請推薦人分點敘述該候選人適任與不適任的人格特質,以
及其所具備能力充足與不足之處。
4. 推薦信格式:以任意方式書寫於任意紙張上,字數不限,但須於全文末
尾空白處簽名,以示負責。
5. 推薦信不得公開,即不得告知於參選人或其他非參選人。推薦信書寫完
畢後,請放入信封中,將封口確實黏貼牢固,並在彌封處簽名,以確保
此推薦信之隱密性和公正性。
6. 推薦信彌封後,請直接交予被推薦人,各被推薦人務必於規定時間內
(請參照甄試公告附件一文)親手交給選委。
7. 本推薦信將於甄試完畢,選出隊長或副隊長後,馬上銷毀,絕不外流。
8. 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向選委發言人(謝煜偉)詢問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