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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信說明要點 各位辛苦的基服老骨頭: 首先祝福各位在921震災後一切平安。為了選出此次冬令服務隊的正副隊長, 我們仍沿用過去所採用的「推薦信」制度,希望藉由此制度使本次的正、副 隊長甄試,能更順利選出最適當的人才。推薦信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候 選人向您邀取推薦信的同時,能夠相互對談與了解,而您所提供之寶貴意見 ,能讓候選人更了解自己擁有及欠缺的地方,使其能在此次的候選過程中成 長更多。此外,藉由與候選人交談而所書寫之推薦信,將使選委能獲得更 多關於候選人的資訊,增加甄試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因此,我們可以肯定, 您的協助將會使本次的正副隊長甄試更臻完備。 此外,為了使本推薦制度更趨完善,以發揮良好的作用,我們必須在此煩勞 您於書寫推薦信前,務必仔細閱讀以下之注意事項,並依照格式與內容要求 書寫推薦信函,不便之處但祈各位先進見諒。若是您對本套推薦制度有任何 建議,我們非常歡迎您的指教,讓此推薦制度能運作地更好。謝謝您! 選委會 敬上 1999/9/26 推薦信注意要點 1. 推薦人資格:需曾經擔任過該候選人之隊長或副隊長(但不包括候選人 與推薦人同時皆為副隊長之情形)。 2. 推薦信產生方式:由各候選人向符合資格之推薦人邀函。各候選人至少 需邀函一封推薦信,至多不限。 3. 推薦信內容:請推薦人分點敘述該候選人適任與不適任的人格特質,以 及其所具備能力充足與不足之處。 4. 推薦信格式:以任意方式書寫於任意紙張上,字數不限,但須於全文末 尾空白處簽名,以示負責。 5. 推薦信不得公開,即不得告知於參選人或其他非參選人。推薦信書寫完 畢後,請放入信封中,將封口確實黏貼牢固,並在彌封處簽名,以確保 此推薦信之隱密性和公正性。 6. 推薦信彌封後,請直接交予被推薦人,各被推薦人務必於規定時間內 (請參照甄試公告附件一文)親手交給選委。 7. 本推薦信將於甄試完畢,選出隊長或副隊長後,馬上銷毀,絕不外流。 8. 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向選委發言人(謝煜偉)詢問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