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隊長甄試暨隊長補甄流程與項目
第一階段 政見發表
1.方式:各候選人針對所提出之書面報告,有任何需要補充說明或解釋的部分
進行口頭上的闡述。
2.時間:每位說明時間為七分鐘。共30分鐘。
第二階段 選委質詢
1.方式:候選人共同接受選委的質問。問題分為以下三部分。
(1)報告問題:分就各候選人所提出之甄試報告進行詢問。
(2)共同問題:共計八題,每位參選人皆須回答,答題順序依抽籤
號次決定。
(3)綜合問題:選委針對各參選人的報告和理念擬定綜合性之考題。
2.時間:報告問題—每人十分鐘,共計四十分鐘。
共同問題—此階段共計180分鐘,每位候選人每題約有2分鐘申論,
2分鐘接受選委質詢。
(中場休息:60分鐘)
綜合問題—此階段約需180分鐘,針對不同問題,每位候選人所需之
時間不一。
第三階段 個人關
1.方式:各參選人輪流單獨接受選委詢問。
2.時間:每位參選人各20分鐘左右。
第四階段 隊長補甄
1.方式:補甄者輪流單獨接受選委詢問,請攜帶補甄所需之「改善計畫」。
2.時間:每位補甄者約需50-60分鐘。
註:第一與第二階段皆可接受旁聽,唯第三第四階段僅各候選人單一接受選委詢問
不開放他人旁聽。
請各候選人熟悉甄試流程,以加快甄試之進行。
共同問題之內容將於甄試結束後,另行公布之。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選委發言人。
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