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憎恨與淘汰---寫給台大基福
壹、前言
從台大基服到少年事件處理法,從兒童育樂營到神戶少年殺人事件,「孩子」,
又稱之為「少年」、「未成年人」,各型樣貌紛然羅列於眼前。然而語意上的同義互
文,在潛意識裡卻明顯的區分前後兩者所指涉的意涵。習慣在基服裡喚作「孩子」,
而在所謂的犯罪的、有犯罪之虞的、有問題的(雖然我對這些形容詞很感冒,但是為
了行文的方便,仍姑且用之。)習慣稱之為「少年」或「未成年人」。這麼樣一個潛
意識底下語意上的區辨,構築了無形的障壁,也緩緩地讓我們自律性地接受所謂的「
理性」二元符碼的操控,並經由事件的刺激,循環證立其合理性。
然而這種系統總有一天會無法維持一定的閉鎖性而瓦解的。而當人們開始跳脫一
階觀察,走向二階觀察時,我們將再度檢驗「理性」、「愛」用作於人身,所隱含的
各種暴力與權威性,並且,發現我們早已偷偷地將「他們」,劃分為「孩子」及「少
年」。
在經歷過社團裡關於孩子、關於人本理念的鍛鍊過後,等到我進一步接觸少年事
件處理法理論的領域,才發現「這篇文章非寫出不可。」
我試圖和你們分享我在圖書館中赫然領悟而潸然淚下的激動情緒,便在考期末考
預官、研究所前的此時此刻,耐下性子用文字代替瞬忽飄渺的思緒來表達,但願語言
別傳達錯了真意。
貳、本文
「你如何看待營隊中的孩子?」請試圖思考一個合宜的答案。或許這是個老掉牙
的甄試問題、 BBS版討論到爛的問題,而且,更是一個不可知論性,無真假值的價值
開放問題(就是各自表述啦)。然而每個人在心中,都可以設想「我」將要(或將會
)如何去對待他們,如何去和他們相處。有人說,「帶營隊宛若耐心、愛心與德性的
訓練營。」因為人都是有情緒的,而孩子總是有不喜歡、惹人厭的。尤其是遇到愛打
鬧的孩子,往往為了更上位的理念,即使是百般憤怒,也需要練習用理性溝通讓孩子
能瞭解:「哥姐也是會痛的唷!」、「你也不喜歡別人這樣子打你吧?」等「己所不
欲勿施於人」式的言說,或是:「我知道你很喜歡我,可是喜歡可以用別種方式來表
達喔!」等所謂「討愛歸因」式的言說類型。
在基服裡,我們每學期總是要上幾門固定的課:積極聆聽、同理心、EQ、孩子理
念分享……。而背後所證立的基礎理念便是如:「陪孩子走一段」、「人本精神」、
「服務」、「愛、生活與學習」等概念。這些理念撐起了服務性社團的夢想,一個終
極性的線性目的,那便是:「希望能在孩子的心中埋下愛的種子,期待能萌發茁壯。
」我們希望(至少至少)孩子能有個嶄新的、有愛的生活經驗,(即便只有短短的幾
天)或許可以讓他們在現行的制度底下,變的好一點。
在以「愛」為出發點的大前提下,我們展現了一種極大的關懷與包容力:因為對
方是孩子,為了愛為了不讓他心靈受傷,我不對他發脾氣,即便在任何一種關係下,
我都會勃然大怒的情境;因為他是孩子,所以我要更有耐心的去聽他說話;因為他是
孩子,有可塑性,所以我可以原諒他;因為他是孩子,所以我用溝通而非打罵的方式
,告訴他什麼是好的,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一個理想成人應具有的。肩上的使命感
,促使著以「某某服」為名的人們,不斷用「因為他是孩子…」的條件子句,進行言
說、證立、實踐的服務過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