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篇)
所謂「君父思想」paternalism 其核心的概念在於,成年人(國權、教師
權、父權)認為未成年人是一尚未成熟而需加以干涉介入「教養」的可塑體。
而其以該當未成年人之幸福為目的,以愛為出發點,強制性的介入、干涉未成
年人的成長過程,以矯治其生活上或人格上的缺失。我們認為他們尚未成熟至
足以承擔成人社會中的責任(進而享受成人社會的權利),所以必須透過家庭
與教育機構的控制,間接地干預未成年人的成長。這種干預的目的是希望能夠
形塑「健全的成人」,且著重在理想成人要素的強制灌輸。--以上節錄自同上
述之論文。
前文已經提過,基服理念中所特予強調的「尊重個體差異性」,筆者很懷
疑的是我們僅是「擴大了理想成人的樣版」,但卻未曾跳脫整個利用理性篩選
「好壞」「善惡」「可接受不可接受」的二分機制;換言之,我們認為孩子會
吵會鬧,不上教案跑得遠遠的,才是孩子的本色,不管是好動的乖巧的骯髒的
緬腆的狡猾的易怒的…,都是我們愛的孩子;家庭出問題的、交上壞朋友的、
蹺家翹學的,我們為他們擔心煩惱,希望能幫他們一點什麼忙;砸壞哥姐自己
家裡的車的、縱火的、吸毒飆車的、刺青穿洞的、目光兇狠搶劫鬥毆樣樣來的
、進出監獄十數次的,我們或許在電視機前面頓時咒罵一陣,或許憂心忡忡國
家敗亡,更或許憂慮他們學壞之後長大變成社會敗類、人類渣滓,但,能肯定
的是,咒罵氣憤者憂心忡忡者的基服人,或多或少有我之前所提到過的那種「
掙扎矛盾的經驗」,一方面難掩自己心中對於治本教育進展緩慢伴隨而來的失
望,希望透過立竿見影的防範措施來迅速有效的維護治安,保護自身安全,另
一方面卻十分罪惡的問自己:「他們不也都是我們念茲在茲的孩子嗎?為什麼
我不能用愛與關懷來看待他們?」然後旋即陷入兩方拉距的漩渦,不是「恩,
我應該用一貫的態度與方式來看待所有的個體,不管是大人孩子或是所謂的犯
罪少年。」要不就是「哼,他們這些人根本不能用愛與溝通來解決,一定得用
刑罰或是更強烈的手段來讓他們學乖學好。」有趣的是,前者通常都不贊成體
罰;而後者往往是支持體罰的人所表言。(當然中間上有許多因素為考量進去
,僅是行文上為凸顯兩方的對比而做出的比較,如有謬誤請指正。)
為什麼我們要一再地陷入上述這種困頓的境界?不諱言地,本人亦不認同
所謂無差等齊頭式的包容與愛,將所有的人性都視作是全然善的或是可以扭轉
為善的,甚至,無政府主義或烏托邦色彩的想法在今日也未免過於天真爛漫。
故一味地說服大家用愛用人本用保護主義的方式來看待「全體」未成年人,其
實是一種強迫性的集體催眠儀式,不但昧於現實,也仍未脫離鄉愿本質。況且
,此種全體赴歸於正值的論述方式,更會導致系統綱要的瓦解,不過這是另一
個層次的問題。(當然我更不會走回頭路,主張用體罰、刑罰,強調責任的嚴
格區分論調)重點是,我們要尋找一種新的典範,一個新的觀點,跳脫出原有
的篩選框架才行。
少年的思考、人格等具有多面性,也只有他自己能夠決定何時、何處、為
何表現出某一面相。我們應擺脫過去潛意識底設定的「理想成人要素」,放棄
「未成年人」成長過程是接連不斷,並具各個發展階段以至成年的「連續性」
觀念,取而代之的是,肯認在現階段底下該少年無窮盡發展可能的「獨立性的
現在」。換言之,在明白了社會國家家庭會強迫性設定一理想形塑步驟的現實
之後(做二階觀察而得),我們能做的,便是防免自我去承繼這套干涉性操作
基準。每個少年都是獨立的個體,其多面向的性格、角色與人生,唯有他自身
能決定能改變能調整。
然而個人尊嚴的概念並非癡人說夢,個人尊嚴的概念乃是源自於個人的生
存慾望,亦即透過個體在社會中的活動運作,我們可以於社會中表示出我們自
身的存在,而不會變成無臉孔的大眾或是透明人。所謂「場所理論」便是論述
每個生活在社會中的份子都需要找到一個「非物理性」的相位空間,該空間便
是他所賴以生存的場域(field)。或許場域不只一個,但當場域彼此失衡、干
擾或甚至消逝,該個體也逐漸變成透明人,消失在社會群體之中。比如許多在
pub、泡沫紅茶店出沒的所謂虞犯少年,便是在父母、學校同儕之間逐步進逼之
後,退卻到尋求他人的認同,甚至是藉由事件的發生(如鬥毆、縱火、驚人的
殺人事件)來證明自我也是存在的,自我也是有作用有聲音的。這些在現代思
潮中以物理性空間為前提而被排斥掉的生存慾望,是理性所限制的,是社會所
不允許的,但透過二階觀察我們可以從場所理論來出發,使這些原先被憎恨被
淘汰掉的生存慾望,有它新的生命力。
或有論者云,放棄對所有未成年人成長過程的保護與形塑豈非異想天開?
一個剛出生的娃兒何能自我決定?
我們在現有的保護主義底下,注重個人可塑性,以愛與恩情為出發的英美
教育福利路線無須整盤放棄。重點是查知愛底下所潛藏的憎恨與淘汰機制,而
將我們的目標,從「成長過程理想性的保護」移轉為「對孩子現階段蒐集組織
資訊、表達自我、移轉自我進而健全扮演創造人格的能力的保護」!簡言之,
就是OPM三者(Organize-組織資訊以形成自我, Present--陳述己見以表達自我,
Move--於各場域之間的角色轉換)能力的保障與維持。換言之,我們的著眼點
是每個孩子他自我健全成長的能力,而非成長後的結果;關懷的是現階段無限
發展可能性底下,孩子在這三種能力上的培養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一脫離理
想的成長範圍便陷入前述罪惡感與矛盾並列的愛心情節。
至於我們是基於何種認知與驅使而運作的關懷呢?李教授認為應以「對未
成年人多面向責任的贖罪」來取代「君父思想下的愛」。但我認為贖罪本身頂
多只是在變相地逃避其永遠會對孩子無止境付出與關懷的事實,我們不需要掩
飾自己面對孩子所流露出來的擔心、焦慮、關懷、期待、保容、忍耐、憤怒、
喜悅、快樂以及所有形容詞都比不上的「愛」,因為那是我們當初會選擇進入
基服的重要原因。我認為不需要強去說服自己硬要將自身的愛與關懷轉變成對
孩子的「贖罪」,相反地,在我們明白愛背後所隱藏的「憎恨與淘汰」機制之
後,更能發現其缺點,並轉換關懷的焦點到每個孩子自我成長能力的健全,讓
每個人都能決定自己要走的路,選擇無窮盡可能性的人生。
有人看到了下一個十年的基服,你願不願意一起來看?
(我原本想進一步舉一些例子來說明opm理論與相關基服理念的分析,不過因
為預官考試在即,只好就此打住,希望未來能有時間繼續完成,就先暫時做
結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