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員晉級
第二十條 〝社員晉級資格鑑定〞由籌訓委員會公告之
第二十一條 通過〝社員晉級資格鑑定〞者即獲得服務員資格,方可參與本社
出隊等服
務工作
第二十二條 通過兩次〝社員晉級資格鑑定〞者即成為資深服務員,可永久保留
資格,參加本社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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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Hi...,好久不見
│ ││ Hi │ │ │ 最近,您過的好嗎?
└─╯└───╯ └──╯ 想念你的CCh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