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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員晉級 第二十條 〝社員晉級資格鑑定〞由籌訓委員會公告之 第二十一條 通過〝社員晉級資格鑑定〞者即獲得服務員資格,方可參與本社 出隊等服 務工作 第二十二條 通過兩次〝社員晉級資格鑑定〞者即成為資深服務員,可永久保留 資格,參加本社服務工作 -- ┌─╮┌───╮ ╭─╮ ─╯ ┌──╮ ┌╮ │ Hi...,好久不見 Hi 最近,您過的好嗎? ─╯───╯──╯ 想念你的CCh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