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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96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宿舍網路申請事宜。 說明: 一、申請資格:設籍於臺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研究所同學。 其中桃園縣同學抽籤序位排在其他外縣市同學之後。 二、申請時間:96年7月30日上午8時起至96年8月8日下午17時止,至宿舍線上 申請系統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index.aspx 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三、預定於96年8月10日上午10時舉行電腦抽籤,並將抽籤結果公布余學生住宿服務組之 網頁及寄發抽籤結果通知書。 四、聯絡人:洪湘婷,校內分機:2266。 -=-=-=-=-=-=-=-=-=-=-=-=-=-=-=-=-=-=-=-=-=-=-=-=-=-=-=-=-=-=-=-=-=-=-=-=-=-=- 96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宿舍網路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96年7月30日8時起至8月8日17時止,一律網路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者需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設籍),因本組以 研教組所提供之地址作為判斷申請者戶籍的依據,若戶籍有更動,但無法上網申請者 ,請於網路申請期限內以電話告知住宿組更正Tel:(02)23696403、33662266,於 更正後再提供上網申請。請依操作說明申請,並確認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以及是 否申請成功 三、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若資格 不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四、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宿舍,不須參加抽籤: 1. 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2.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3. 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非當年度新生者請參加抽籤) (須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4. 低收入戶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 收入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網路申請時間內勾選優先住宿申請選項,並於96年 8月8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大學學務處學生 住宿服務組(請寫明郵遞區號:106),並請於信封註明「研究所優先住宿補寄 證件」字樣(亦可持應補驗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若驗證後不符 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供住宿。 五、因保留學籍休學之同學,若欲於96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若因沒有學號而無法上 網申請,請於96年7月30日至8月8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止)持保留學籍 單及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住宿。(若為一般休學者 請上網申請) 六、訂於96年8月10日上午進行電腦抽籤,抽籤結果於是日上午10時公布於住宿組網頁。 七、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一些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請同學務必 填寫正確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8月11日寄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