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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繳交會議報告 會議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報告人中文姓名/學號 2.會議期間及地點 3.會議(中/英文)名稱 4.發表論文(中/英文)之題目 5.參加會議經過 6.會議心得 7.建議 8.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9.其他 2.檢具單據核銷、請領補助經費作業流程說明(相關表格請至光電所網頁>公佈欄>常用表 單下載) (1)【同意補助審核表】 (2)【填寫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3)【往返機票票根正本或登機證存根】(證明確實本人出國開會)。 (4) 補助機票者—檢附【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購票證明收據】。 (5) 補助註冊費者—檢附【註冊收據正本】(計算方式:台灣銀行匯率表--出國前一天, 即期賣出匯率)。 (6) 補助生活費—【依日支標準*天數*匯率】(計算方式:台灣銀行匯率表--出國前一天, 即期賣出匯率;第一天及最後一天若無住宿事實,當天以*0.4報支)。 (7)【光電所研究生出差申請單】 (8)【會議報告及論文全文已刊載於網頁之列印畫面】 (9)【因公出國搭乘外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搭乘非長榮及華航之國內班機) (10)【經費核銷申請書】 備齊以上資料後,送交所辦胡小姐辦理核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