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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arl0122 (lgs目標1k*)》之銘言: : ※ 引述《fish0407 (@_@..)》之銘言: : : 我的猜測是這樣 : : 這次比賽排賽程比較簡單,名次也都是並列,不用算輔分 : : 而共有 6 個組別,所以一組排一個有經驗的,配一個海峰找的高中生助理裁判 : : 也就夠用了,(跟中華世紀盃的助理裁判是一樣的) : : 而原先說 14 個的原因是一組排兩個,再兩個機動,不過裁判的費用是 1500 : : 助理裁判少的多,我不很確定多少,但我想是 500 或多一點吧 : : 再加上前一天的場地佈置(本來也想找我們,我說工作費也得說清楚才行) : : (助理裁判也許也會幫忙場地佈置或事後清理) : : 這樣算算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 : 如果早點說那沒差,討厭的是他們沒計畫好,臨時才在哪裡急呀改呀 : : 我們討論討論後投個票好了,希望明天能有個決定案XDD : : 就在這兒推文投票如何? : : 社長副社長的意思呢? : 呃這不是討論這是我的一點淺見,請大家指點 : 其實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 比賽常常會有各種突發的情況發生 : 但是對於辦比賽這麼多次的主辦單位而言 : 經驗無法傳承而導致的不順利不應該歸於裁判的身上 : 今天辦一場比賽,要求的是賽程的質還是人數的量 : 我想這是主辦單位應該要去設想的 : 如果他想要辦的是一個質精的比賽,那麼,工作人員的分配是一點都不可少的 : 這個比賽可以一組六七十人只有一個沒有經驗的裁判,也可以有一到兩個有經驗的裁判 : 讓參賽者有優秀的比賽品質。 : 如果因為經費問題而使的必需砍掉裁判人數而以資淺的裁判取代的話 : 我想這不是身為一個優秀的主辦單位所應作的事 : 我記得秦先生曾跟我說過一句話 : 台灣幾乎每周都有比賽,甚至有時一周有兩個 : 但 : 我情願用一個月的時間去準備一個比賽,使比賽的質高量精 : 而不是每周都有比賽,但人多質差無法發揮自身的水平 : 這也是我每次都選擇作裁判的原因 : 除了當成一點收入外,我沒有信心在這麼多人的情況下發揮實力(雖然很差XD) 前面扯遠的部份 非我們所能控制 應該反應於海峰基金會比較有用 而且我們也應該做檢討,因為每次我們所出的裁判,品質也不敢說很好 感覺只是他們很缺裁判的比賽才會找我們幫忙 未來要多增加裁判方面的訓練,以及出裁判時不用先搶先贏方式,而是資深有經驗者 優先 : 扯遠了拉回正題 : 本次的事件要怎麼辦還請社長、魚提出意見 : 但下次可以考慮簽約的方式 : 正式的條約可以保障雙方的權利 : 雖然口頭上的約定也是正式的,但恐口說無憑 : 提供給魚和GOPLAY作參考 : 一點個人的淺見,還請大家指正,謝謝 這是不錯的建議 原本以為海峰這麼大的基金會,會是說話算話的 未來可能要對他們的說法採取更保守的態度,把權利義務說的更明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7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