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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棋裁判分級制度施行細則 一、分級:本會圍棋裁判分為初級裁判、高級裁判和國家級裁判三級。 二、各級圍棋裁判資格: a、初級裁判:棋力9級以上,參加本會裁判講習三小時以上、實務裁判工 作三次以上。 b、高級裁判:棋力初段以上,參加本會裁判講習六小時以上、實務裁判工 作三次以上。 c、國家裁判:棋力六段以上,參加本會裁判講習九小時以上同時通過本會 檢定、擔任地方棋賽裁判長三次以上 或副裁判長六次以上。 三、發證:符合各級圍棋裁判資格年滿十八歲者,由本人檢具本會裁判講習時數證明和 各比賽活動主辦單位實務裁判工作證明逕向本會申請發證,同時納入本會所屬 全國圍棋裁判委員會為永久會員。 四、初級裁判擔任滿三年、實務裁判工作六次以上並再參加本會裁判講習三小時,或 棋力提昇至3級、實務裁判工作六次以上並再參加本會裁判講習三小時 可檢具證明向本會申請為高級裁判。 五、證書之撤銷:本會圍棋裁判如有重大作弊行為或故意誤判行為經檢舉查證屬實者, 本會得撤銷其證書並公告在本會會報,同時取消其在本會全國圍棋裁判委員會 之會員資格。 六、附則:本辦法經本會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召開之全國各縣市協會 及全國各地推廣中心代表大會決議後開始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5.94
brucepan7782:本文轉錄自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11/14 00:58
soer:我當了4年裁判了..不過棋力只有5k..囧rz 11/14 02:00
olioolio:我剛剛看成 初級裁判:棋力9"段" 囧 11/1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