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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系所研究生應該都知道 學校每個月都有一筆薪水撥出各研究生的帳戶 總金額是以各系所的學生人數比例分配 而如何分配給學生 權力則交由各系所自行決定 大部分的系所以我所知 都是以工讀金的方式撥給學生 也許是擔任助教或是助理的方式 以勞務換取金錢 其名應為"工讀金" 而非"助學金" 以上只是前言 某次我同學申請了學校的清寒獎學金 其金額為五萬元 未料在拿到手的信封裡卻是兩千大洋!! 其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我翻閱了學校對於該筆獎學金的規定如下 在學校的清寒獎學金辦法中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46.html) 的申請資格第三項有: (三)未享公費待遇或其他獎學金者;已領其他獎助學金或各種補助、研究費而其一年總額 未超過五萬元者亦得申請,唯獲審核通過,則僅補足五萬元之差額。 於是乎 我的同學申請了該筆獎學金 然後拿到手的是:(50,000-4,000*12=)2,000大洋!! 當中吊詭的地方出現了 每年發給"獎學金"與我所謂的"工讀金"的總額應是固定的 而學校在該年度編列預算之初 也不會亦不能預測當中的金額會有多少重疊的部分 而扣除的金額應該是回到了學校的帳戶了吧?! 而且在申請資格第一項規定: (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研究所在學之學生,其身份為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 家中突遭變故。 !!!!!!!! 我只是希望能將這樣的意見回報給校方 是否應該對這樣的規定做些檢討?! 以上 或許我的語意有些不清 希望現任的研協能了解我要表達的意思 謝謝。 -- ~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