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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已於 3/15 召開。 會中達成幾項決議: 96123 案 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案 本案由學生會長、研究生協會會長等人為提案人, 希望綜合體育館指導委員會中加入學生代表兩名, 以確保學生使用與借用綜合體育館之權利。 本案決議: 本案將交由行政會議修正討論。 96116 案 本校校務會議應常設預算審查委員會 (負責審議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本案由經費稽核委員會、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提案代表共三名,付委討論。 96109 案 通過專業學院設置計畫 96116 案 本校校務會議應常設預算審查委員會 (負責審議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 本案由經費稽核委員會、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提案代表共三名,付委討論。 96109 案 通過專業學院設置計畫 96118 案 通過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務會議規則修正案 96110 案 本校應修訂校園規劃小組之組織與運作辦法及相關決策程序 決議 : 由校規小組及提案代表各兩名成員成立特別委員會,付委討論。 96120 案 通過國立臺灣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修正案 96121 案 通過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著作抄襲處理要點法規名稱及條文修正案 96122 案 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擬更名為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 工學院由於資料準備不夠齊全故撤銷本案,待資料準備更詳盡後再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isaacc:錯字好多。兼任教室聘任要點?教室著作抄襲? 03/19 00:57
※ 編輯: ricecake 來自: 118.165.3.165 (03/19 09:04)
ricecake:已訂正。 03/19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