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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goplayer (弈本無心)
標題: [轉錄]【新法學院共體時艱 心存善念要你攤錢】
時間: Wed Aug 26 11:12:41 2009
※ [本文轉錄自 goplayer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標題: 【新法學院共體時艱 心存善念要你攤錢】
時間: Wed Aug 26 11:12:27 2009
作者: lululul ( ) 看板: gfa
標題: 【新法學院共體時艱 心存善念要你攤錢】
時間: Tue Aug 25 20:49:46 2009
【新法學院共體時艱 心存善念要你攤錢】
事件回顧之懶人包準看不完版
★ 6月15日 一封不該來的信
[公告]新大樓研究桌配用公告
各位親愛的研究生好
時值期末、暑假亦即將到來......
(略)
因本院與社會科學院經費分攤考量,徐州路校區之研究桌
請同學務必於7月5日前自行清空。因經費有限,新館各研究室冷氣電
費需由使用者分攤,故請同學先考量使用之需求,再來申請研究桌。
★ 6月16日 百名法學院研究生聯署廢除新法學院研究室冷氣收費規定
標題 [公告] 『廢除新法學院研究室冷氣收費規定』連署中
時間 Tue Jun 16 01:26:34 2009
───────────────────────────────────────
提議廢除新法學院各研究室冷氣電費需由使用者分攤規定
新法學院於日前通知研究生抽研究室時,以『經費不足』為由要求各研究室冷氣電費需由
使用者分攤。此一規定開舊法學院研究室使用規則之未有,已引起研究生間之困惑與不解
。本文僅代表連署研究生,就此一政策提出以下質疑:
......
(略)
以下為連署名單:(將連署單拍照上傳)
★ 6月17日 院務會議 院長:好,那我們七月底再開一次會議討論!
6月17日院務會議,同學代表兩位出席轉達同學反對收費的立場,同學表
示在收費辦法不明,欠缺公平的使用者付費原則以及沒有讓同學參與討
論的情況下,不能接受收費。經院方與教授們討論後,決定暫緩收費,
院長表示七月底將與同學召開一次說明會,討論收費與否以
及如何收費。
會後院方再度來信
關於新館研究桌電費
各位同學好
院務會議決議(有研究生連署代表列席表示意見),七月暫不收電費,
依七月使用情形,秉持「使用者付費」的精神,院方將與研究生將於七
月下旬代表開會討論未來付費機制。
教授研究室沒裝獨立電表??!!
與會教授之一在院務會議上表示,收費應考量公平,建議教授研究室冷氣
使用,也支付冷氣費,對此院方表示「教授的研究室沒裝獨立
電表,恐怕無法計算耗電來收費」
照院方所言,意謂著研究生研究室的電表已經裝上而可以計算耗電來收費。
事實是
冷氣機讀卡機,直到七月才裝上,而且也不是獨立電表,而是可任意調整
費率的計時讀卡機。院方表示經費不足的同時,已經花了數十萬元在研究
生的研究室裝上讀卡機。
★ 7月21日 「我們反對法律學院向研究生收取冷氣費」聲明
標題 我們反對法律學院向研究生收取冷氣費
時間 Tue Jul 21 14:48:46 2009
───────────────────────────────────────
我們反對法律學院向研究生收取冷氣費
共同聲明
針對這次的座談,我們再次向法學院方提出我們的主張。
我們反對法律學院在無法源依據,且未盡充分說明、未經學生程序參與的情況
下,逕向研究生收取研究室冷氣使用費用。
(略)
綜上而論,就此次院方所提出的冷氣費收費措施,形式面上,院方收費既無明
確定性此一冷氣費性質,又無法源依據,亦無經正當程序。實質上更不見院方
有提出任何具體之收費理據。在七月二十三日,院長將與若干同學進行的諮詢
會議,針對冷氣費使用收費一事,我們必須再次強調我們反對院方無視大學法
相關法規的規定,在同時欠缺形式正當性以及實質正當性的情況下,逕向研究
生收取此一性質不明的費用。
此外,該諮詢會議係由院方要求個別研究生會談,在資訊不夠公開的情況下,
只有少部分同學知悉此會議,並得以前來參與,我們認為應有其他同學同樣關
心此事,並對於法律學院是否能做到依法行政有所疑慮。對此,我們要求日後
院方在推行任何影響同學權益事項之政策時,應盡可能公開其程序,並以公告
信邀請同學出席參與。
⊙ 若您對院方收取冷氣費一事,感到些許疑慮,7月23日上午11點,霖澤六樓
第二會議室,請一起來與院長談談。
★ 7月23日 院學會議之汝應心存善念
院長:但是我覺得非常生氣,非常生氣在哪裡?就是說你們平常在蓋大樓,
沒有人想說要找管道來幫忙大家,等到要出電費,這麼小小的才幾十塊的錢,
大家都跳出來關心這件事情,所以我覺得法律人教出來的是這樣的人的話,那
怎麼幫別人來作服務?而且找一些奇奇怪怪的法規,因為我們現在創立一個制
度,法律人不能用現行法規去綁法律人,我們應該是對真正的法規去開創一個
法規出來的設計。那我告訴你這不是對大家開刀,因為我們評估過。大家這樣
幾十塊錢,但是大家都為這幾十塊錢,沒有去想到說人家捐了兩棟這麼漂亮的
大樓給我們,那我們只簡單喊出,希望使用者付費,大家覺得非常的不滿,我
不曉得不滿在哪裡?大家想看看為什麼不滿在哪邊? 所以我會生氣就在這邊,
因為大家應該掏錢出來幫忙才對啊。
會議逐字稿 http://0rz.tw/q5gKQ
會議重點整理與檢討 http://0rz.tw/mqlbv
同學:那院辦那間冷氣要不要收費?
同學:那院長的研究室要不要付錢哪?
同學:老師的研究室要不要付?老師研究室是公共空間嗎?
同學:...他既然要開的話都要收錢,如果可以確定是奢侈費用,
是非必要費用的話。
院長:我說你們就沒有善念...
院長:為什麼,你們要拖別人下水...
院長:其實這件事很單純,只要心存善念,出現事情的話,其實我跟
你講...。但是,你會覺得好像喔,大家都懷疑論,為什麼,好像是院
長要把這個錢汙下來,那可能要去做其他的。我一再跟各位講,我絕對
沒有那麼壞心眼,我們應該是什麼,這個家好像是...爸爸媽媽的家一樣,
這電費付不起是一個現實的問題。
會議結果
1. 八月不收費
2. 院方與同學再召開一次會議
3. 需要相關資訊公開,由同學自行提出
★ 8月19日 新法學院共體時艱 心存善念要你攤錢
研究生冷氣計費標準資料
各位同學好
轉寄院辦公室楊先生提供的研究室冷氣計費標準資料,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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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研究室空調設施管理及收費辦法(草案)
第一條
為維護本院研究生研究室空調設施使用品質,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
節能減碳措施,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為本院研究生研究室;空調設施指冷氣機、控制
器及計費系統。
(以下略 詳見http://0rz.tw/lX7dE )
法律學院研究生研究室冷氣計費標準說明 (http://0rz.tw/lX7dE )
二、計算方式:
(1)每台每月基本電費:(223.6元/kw*2.2kw)×12月/6月=983.84元/月
(2)基本電費及每度基值:
2.2kw*14小時/天*30天=924度/月
983.84/924=1.06元/度
(3)流動電費:
(3.13元/度*8小時(尖峰時段)+1.45元/度*6小時(離峰時段))
/14小時=2.41元/度
(4)合計:1.06+2.41=3.47元/度
三、法律學院研究生研究室使用冷氣以每度3.4元計,如卡片一張設定
值1000元,則一張卡片可使用294度;依每台冷氣使用電量(2.2kw)計
算,可使用133小時40分。
★ 8月21日 同學提出請求所需資訊清單及說明
僅節錄三項 (詳細請見http://0rz.tw/6GvHm )
1.收費標準
「室外機耗電每間約1.4kw,室內機耗電約0.8kw,每台冷氣平均用電約2.2KW」
上次會議中,行政人員表示算不出室外機耗電,請提出1.4kw的依據。
2. 為何僅收研究生研究室【冷氣使用費】來貼補電費?請提出實質理由,
管理收費辦法裡頭表示要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以及節能減碳,請問其他設施
的使用,同樣耗費電力能源,難道其他使用者其他設施不需落實使用者付費
原則?
3. 若是院方真的有經費危機,院方是否計畫採取哪些方式開源,又或者從其
他相關費用進行節流?
院方有讀信無回文
歷史沒有如果 但請允許我暫時假設一下
時間回到6月15,假設今天某人不是吃飽太閒發動聯署,
七月將開始收費,而且該費率標準將不會有何改變的1小時15元,
1小時15元,是後來院方提出的收費標準的兩倍,此費率顯然溢收!
那麼我們一個人已經有善念幫法學院出了多少錢呢?
1 間研究室
X 12 小時 (暫時假設一天開十二小時)
X 15 元 (一小時15元)
X 25 天 (暫時假設七月份使用了25天)
-----------------------------------
4,500 元
假設一間研究室,15個人,那麼一個人一個月將出三百元。
這筆錢就這樣沒有任何依據、沒有合理性的情況下,給了學院。
也許這筆錢,數目不大,
但別忘了我們每個人每一學期都出了一兩萬以上的學雜費。
院方要求我們應有善念,並感念學長捐兩億,
但法學院可曾尊重同學,認真看待同學的想法呢?
目前狀況
下次開會時間:開學後
會議形式:公聽會
院方表示:下次開會雙方一次解決冷氣費的事情
院長表示要創下台大先例,向研究生收費,
無論妳/你支持與否,都將見證這個時刻。
法學院第一次,全台大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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