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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NTUSA 22nd│22nd學生會會長週記               no.5 / 09.09.21   9/16法學院召開了針對研究生收費問題的第二次公聽會,在 參加了這次的會議之後,我不禁覺得:法學院向研究生收取冷氣 費用,只是反映了校方渴望邁向百大而採取的措施時,所產生問 題中的冰山一角!   以下分點敘述「法學院研究生冷氣費事件」的背景、臺大財 務狀況及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背景 (冷氣費事件的始末可參考ptt1 NTUSA板#1Ai4mj8K   9/16法學院召開了針對研究生收費問題的二次公聽會。反對 收費的同學在此次公聽會中,就院方提出的收費方案提出了五點 聲明: (一) 據建築師表示,有空調之研究室是法學院的「基本設施」    ,而非院方所表示的「特別福利」或「奢侈品」。 (二) 向研究生收取冷氣費,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收取費用 辦法」第五條,有變項調漲學雜費的嫌疑。 (三) 依九八年四月廿一日的「節電方案規畫會議」,一般單位 應自行負擔使用電費的15%,法學院負擔不起嗎? (四) 院方選擇「以時計費」而非「以度計費」,更加浪費。 (五) 研究生繳了百分百的使用電費,院方只要繳15%給校方,那 其他呢? (六) 本案涉及學生權益,應保障資訊公開與程序參與。   院方也針對此五項訴求分別提出回應: (一) 空調設備確實為基本設施。 (二) 學雜費本就不能反應時況,應當額外收費。 (三) 院方確實負擔不起各單位的15%電費。 (四) 在與廠商溝通之後,以時以度皆可以討論。 (五) 15%是為了要填補院方的財政困難。 (六) 院方基本上同意資訊公開與程序參與權。   會議最後雙方達成幾項共識: (一) 10/4將能夠有四名學生代表參與院務會議。 (二) 往後的院務會議,可依《台灣大學組織規程》之規定,讓 十分之一的學生代表參與,並擁有表決權。 (三) 院方盡速公布法學院財務狀況。 (四) 院方應於院務會議上,就「台大校方節電方案,法學院僅 須負擔15%,卻向同學收取100%之電費」之爭議,進行討論。 (五) 訂定觀察期,確實計算院內電費與研究室電費運作狀況。 (六) 收費辦法應通過法定程序(院務會議、校務會議)後,始 能向同學收費。 (七) 學生不排除舉辦公投。 (會議記錄可參考ptt2 mementomori板 #1AicnBNt   此次的公聽會院方雖未決議是否收取冷氣費用,但至少在程 序上已同意讓同學參與院務會議討論,且同意再訂定觀察期,確 實計算院內電費與研究室電費運作狀況後,再做收費討論。 二、臺大的財務狀況   現在,讓我們重新聚焦在兩個問題點: (一) 究竟法學院為什麼要開始向研究生額外收取冷氣費用? (二) 面對快速擴張的臺大校園(五棟大樓的新建),校方是否 有足夠的財務支撐水電支出?   我認為,此事件暴露的不僅僅是院方財務壓力,更是臺大整 體營運的財務壓力。   根據《臺灣大學97年度收支情形總表》,在臺大一年109億 的總收入中,有57.60%的經費來自於教育部的經常補助,有14.74% 為臺大自籌經費(含學雜費、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等) ,另有27.46%為近五年教育部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的補助款。其中,學生所繳交的雜費收入僅佔臺大自籌經費的1.14% ,也就是說,臺大有超過一半的營運經費為國家所補助,而學 生所繳的雜費佔校務收入是非常低的。   近幾年,電費逐年上漲,臺大面對37%電費漲幅與五棟新建 大樓的水電費,總體電費將增加1.1億元;此外,隨著經濟環境 的影響,銀行利率調降,財務操作收入將會減少一億元。面對預 期的兩億元財務缺口,臺大在97年度下學期即著手推動全校省電 措施,要求每棟大樓的管理單位將自付15%的電費。   因此,法學院才會在本學期暑假於法學院新館──霖澤館、 萬財館落成啟用之初,向法學院研究生收取所謂「15%」的冷氣 費用。 三、捐款建物   究竟,院方該不該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若是,那 麼該「怎麼收費才算合理」?   我認為,應由法學院的全體師生共同討論與決定。但臺大在 接受校友捐款新建院所的同時,是否曾經做過全盤的校園與財務 規劃?   面對高水電、高物價時代的來臨,臺大雖面臨財務吃緊、師 生比例膨脹等問題,但對於校友或外界的建物捐助似乎總來者不 拒。然而,捐助者往往只願意負擔新建大樓的硬體費用(其實也 只有建築物外部,有時候連大樓內部的硬體教學設備也需要學校 自行負擔),而後續的營運費用,讓臺大已經吃緊的財務狀況無 疑是雪上加霜。也難怪法學院必須用各種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 以填補院務財政壓力。   然而,新館水電費的負擔問題,也並非是法學院獨有的。   擁有四棟系館的電機系,前系主任現任校務會議經費稽核委 員吳瑞北教授曾指出,在電機新館明達館落成啟用之初也發生類 似法學院的財政問題,而電機系最終是由教授自行吸收水電費才 解決。 四、解套方案   從上述應該可以看出,解決各單位水電費與財務問題,學生 所繳交的學雜費並不足以應付學校硬體設備的使用,以「使用者 付費原則」向學生收取費用更是未見合理的解決方式。   校方對於校務發展──不論是學生人數、教學設備、硬體設 施的擴張上,都應做全盤而審慎的評估,在校園能夠以「永續」 發展為前提之下進行討論與決策,並保障現有校內師生的權益, 而非盲目地追求擴張。   我認為,臺大校方在「追求卓越、邁向頂尖」的同時,實應 檢討校內現有的各項政策,讓臺大硬體設備變得更好的同時,學 生對於校園的感受也變得更好! *** :: 工商服務時間 ::   學生會將於本周二(9/22)、四(9/24)18:45分別在綜合 203二活602舉行招募新血說明會!歡迎本學年對於學生會活 動及參與各部會有興趣的同學前往參加!現場備有小茶點哦:)                      偉哲 09.09.20 -- ◢█◣◢█◣ 22nd 臺大學生會│NTUSA ──────────────┐ ████◤◥ 學生會網站:http://ntusa22nd.blogspot.com ◥██◤◢◣◢◣ 八八水災援助行動工作小組:http://0rz.tw/fIzLa ◥█◣◥██◤ ◥◤ ◥◤ 官方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4.83 ※ 編輯: airfu 來自: 140.112.204.83 (09/22 00:17) ※ 編輯: airfu 來自: 140.112.204.83 (09/22 00: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2.233
J10J:台大沒資格講使用者付費好嗎= = 09/24 19:34
J10J:研究生就算不修課也得繳學費...這哪裡算使用者付費了!! 09/2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