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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Hd18IVp ]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看板: NTU 標題: Re: [聲明] 向兩位候選人與全體台大研究生致歉 時間: Wed May 22 08:32:15 2013 ※ 引述《mileslin (we have to work)》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44屆臺大研究生協會會長林飛帆。 : 關於研協會長參選人戴瑋姍選舉資格一案,我有必要向全體台大同學說明並致歉。 : 5月10日當天,戴瑋姍向我表明確定參選之意。我請她先上網登記,並承諾她我將 我看到另外一篇文章,戴同學的抗議文,寫的是5/9。 請問你們兩位,是誰記錯了? : 會協助聯繫選委會詢問相關資料繳交的規定。當日下午四時,戴瑋姍完成網路登記 : 後告知我,我也立即致電選委會主席:上網登記後,其他資料能否補繳,選委會主 : 席也允諾可以。當日下午六時許(事後監視器顯示確定為18:50),我至選委會繳 : 交保證金。選委當場並沒有拒絕,也確實收下資料。當時我也再詢問一次,照片是 : 否可以稍晚再請登記人以email繳交,現場的選委也再次確認可以。 連保證金都是你代繳的? 另外其實這時候deadline已過,按照選舉公告跟研協自己的法規 選委會應該拒絕登記。 你身為研協會長,這樣合適嗎? : 對於戴瑋姍的資料晚交一事,我想我必須負最大的責任:我私自答應替她繳交資料 : ,又未注意時程,以致發生資格爭議。 參選人連參選這個【基本的動作】都做到有爭議,為什麼是你負最大的責任? 你把研協會長的位子做小了,這才是我覺得你該負最大責任的地方! : 瑋姍並不清楚我何時繳交資料。而我當天也因趕著去主持另一場活動,而沒有注意 : 切確繳交時間,因此選委收下資料後,我不疑有它。直至當天七點多、八點,選委 : 會致電給我,表示另組候選人質疑「為何戴瑋姍照片可以晚交」,請我說明。而我 : 回應選委會,是「因為下午四點與後來六點多繳交資料時選委會都同意」。也因為 : 當時只提及照片晚交事項,因此我一直沒有留意保證金可能晚交一事。 : 我必須說明,戴瑋姍並沒有刻意隱瞞,前天她再三向我確認我是何時繳交資料,由於 : 我不記得確切進入選委會的時間。直到昨日她至活大調監視器畫面後,才確認了我繳 : 件的時間是18:50,確實晚交。因此,我必須向這幾天備受質疑的戴候選人致上最深 : 的歉意。 : 對於陳思宇候選人及其團隊,我也必須表達我的歉意。由於我個人的疏失,致使選舉 : 在未正式開跑前就掀起如此爭議,也使陳同學受到些許不必要的攻擊與質疑。對此, : 我必須再次表達我的歉意。 陳同學的確很無辜。可是我看不出來你能怎麼補償人家。 : 另外,對於選委會,有部分質疑認為是否因為我是研究生協會會長的身分,因此選委 : 會特別寬容。對此,我仍必須澄清參與過台大選舉的同學應該都知道,過去選舉慣例 : 上是同意候選人先上網登記再補交資料的。然而此次爭議,既然已經交由學生法院裁 : 奪,我也會百分之百的尊重學生法院的裁決與解釋(釋憲)。 這邊我覺得很神奇,但彷彿有點trick。 請問補交資料也可以拖過dedline嗎? 可否請你補上史料,並且告知大家是那些選委做出的決定。 最後,我還是要嚴正抗議。 你身為研協會長,不但不能力守中立涉入下任會長候選人事務與爭議 還漠視研協自己的法規,把研協會長的選舉爭議交給學生會下屬學生法庭決斷。 我該怎麼說你這種舉動跟行為呢? : 最後,我應該也必須向所有台大研究生同學們致歉。在5月10日前,我仍在擔心無人 : 登記參選。當天聽聞將有兩組候選人參選,其實我的心情是相當興奮的;一方面,是 : 由於我自己去年便是在同額競選情況下當選,因此競選過程較少政見、理念的激盪。 : 二方面則是近一年的工作下來,我深知研究生各項問題的複雜與困難。若非真正具有 : 服務熱忱的同學,是不願意扛起此重責的。因此,我對於兩組候選人的競選充滿期待。 : 然而,這些美好的想像跟期待,卻由於我個人的疏失而生變。也由於我的疏忽,使得 : 台大研究生同學們,在這場競選之初,首先面對的不是理念與政見的激盪,而是當前 : 烏煙瘴氣的局面。 烏煙瘴氣是你引發的,而且事情越捅越大,我看了真的很難過。 身為研協會長,做點事為同學服務是應該的,而且你也的確做得很好。 只是,不該做的事情,真的不能做。做錯了,除了道歉也要有勇氣修正。 : 我的疏失,對兩組候選人及台大研究生同學們的傷害已經造成。要負起這個責任,特 : 別是因為我的疏失導致戴瑋姍的誠信遭到質疑,我想除了完完整整地交代事件始末與 : 過程釐清真相外,就是誠懇地向兩位候選人以及所有台大同學們道歉。 : 無論法院判決與選舉結果如何,我卑微地期待所有同學們與兩組候選人能夠理解,此 : 次的疏失是出自於我,而無關兩組候選人。 : 爭議至此,我也只希望同學們能記得,這次的疏失應由我一肩扛起,負起責任;而誠 : 信與清白是一個人的生命,那也應該還給戴瑋姍;至於臺大研究生的未來,答案仍在 : 你們的手中。 : 再一次,向全體研究生與兩組候選人致上我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 期待這場選舉能回歸政見討論,也期待能聽到更多台大研究生們談談對研究生權益的 : 想像。而明日(5/22)學務處也將召開本學期最後一次對於研究生獎勵金制度的專案會 : 議,也希望同學們一同關注。 : 「要改變當前研究生的處境,我仍然相信,答案在你們手中。」 : 第44屆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林飛帆 我再說一次,自己研協的事情,讓學生會下屬學生法庭來決定,合適嗎? 研協跟學生會是平行單位。因為你沒有組織選委會而搞成這樣,看了覺得非常難過。 說難聽一點,身為研究生自治性組織的會長,你引起憲政危機了。 一個人的參選資格,比不上國格!這很嚴重! 最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選舉辦法】你看了沒? 證件繳交不全可否登記,請告訴大家啊。 另外,【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組織章程】被廢除了嗎? 裡面寫得很清楚選務問題如何解決,不是嗎? 我期待你做出符合你研協會長身分的決定。加油。 第26屆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第25屆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51.214.16 isaacc:轉錄至看板 NTUGSA 05/22 08:35
MarauderT:推 完全不懂這屆研協會長到底在幹甚麼吃的 亂搞一通 05/22 08:36
wearytolove:學長好XD 05/22 08:40
rehtra:宅爸早安 05/22 08:57
hiisall:第26屆的學長....這真的要推一下了 05/22 09:09
simmel:真的耶 好無辜 哭哭 人家好不容易找了一堆校友來助選 05/22 09:39
這位同學你查證過嗎? 最近八卦版興起訴訟風氣,請問你說話之前查證過嗎? 所有當事人我全部都不認識。 但是現在研協的尊嚴被踩在腳下,當事者對得起當年努力過的人嗎? 我擔任過幹部的第25屆研協,會長積勞過度已經過勞而在天上當天使了, 擔任研協會長的人,想當會長的人,你/妳對得起他嗎? 學弟妹們不知道,我隨便講幾句吧。 我們推動了校園公車(租了公車!)跨校區運行,因此後來校車才慢慢開放同學搭乘。 我們推動了宿舍刷卡機制方便晚歸的研究生,因此後來全國的學生宿舍才慢慢解禁。 我們跟大官們溝通的網路的重要性,因此宿舍網路的鋪建提前了很多年 最後,NTUGSA是我取的,與NTUSA版也是我主導開的(我同時擔任學生會研究生學代) 時間太久遠了,其他小事我也忘了。 只不過,印象最深刻的 1995年台大組織章程是我全程參與修改過程的(我是僅有三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我當年要畢業(也感謝老闆支持),但是所有大大小小二三十次會議基本上全程參加 目前學生代表在學校的所有代表席位,幾乎都是我極力說服各代表爭取來的。 希望現任會長不要辜負這些,好好為同學做些應該做的事情。
concept0910:樓上上站一次的 免洗id 有那麼見不得人嗎? 05/22 09:55
charlesleaf:如果規定都可以這樣被無視的話,還需要選舉嗎 05/22 10:35
genuine7023:小元爸!!!!!! 05/22 10:46
NoStra:這篇只能推了 05/22 10:53
keny:推 05/22 10:55
revolute:我也很好奇原文的"先登記後補交慣例" 指的真的是繳件截 05/22 10:57
revolute:止後再補交嗎? 還是用文字遊戲打馬虎眼? 05/22 10:58
halalalord:推 05/22 11:02
leowuTF: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判定戴資格不符,是誰要來執行撤銷資格 05/22 11:08
Metsu:對現任會長來講,工會的重要性比研協大一百倍啊 05/22 11:54
Metsu:根本心中從來不重視研協的會長,會把研協搞成這樣也不意外 05/22 11:54
※ 編輯: isaacc 來自: 61.171.201.32 (05/22 12:14)
Metsu:反正研協不過是實現工會理想的墊腳石而已嘛~ 05/22 12: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saacc (61.171.201.32), 時間: 05/22/2013 1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