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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有問余育蘋老師阿 她說就算是混排 也不會在原本的越位規則之外 另外限制"前排不准比後排靠近端線" (像是週一對哲學 4號位崇善學長比6號位書琦學姊靠近端線 被判越位) 除非是"比賽章程特別規定" 或是"裁判曾在賽前說明" 可是應該都沒有對吧? 當然之前被判掉的那一分是拿不回來了 (何況是發生在我們的勝局) 不過是不是應該向主辦單位反應 避免之後打得礙手礙腳呢? -- Humanism , Health , Science , Democracy , Patriotism ~ HSN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3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