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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94學年度「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及申請辦法, 請 查照。 依據:依據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0943030946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 行成績兩學期均為八十分以上者。 二、 申請日期:自9月19日起至10月11日止。 三、 申請地點:校總區僑外生輔導組。 四、 申請手續:(一)填寫申請表1份。(二)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需 蓋有9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三)繳交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正本 1份。 五、 金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整。 僑外組敬啟 09.14 -- 每一個人在這一生中,都會遇到一個自己深愛的人。 但這個人,卻不一定是會與自己相愛的人。 ※ 來源:‧友情天地 friend.pine.ncu.edu.tw‧[FROM: yenlun.f9.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