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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九十四年十月至九十五年二月)僑生工讀各項事宜,請 查照。 依據:僑委會僑輔在字第09430009921號 公告事項: 一、申請時間:自九月十九日起至九月二十八日止。 二、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三樓僑外生輔導組。 三、申請手續:(一)填寫申請表 (二)上學期成績單 (三)護照正面及基本資料欄影本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四、工作時數:每月工讀二十小時(本期工讀共計五個月)。 五、工讀金額:每月新台幣二、五○○元整。 六、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未領取僑生公費且具備下列條件者皆可提出申請。 〈一〉家境清寒。 〈二〉具備專長者【如電腦(中文輸入、網頁設計、美工設計) 海報設計、編輯實務…等】請務必註明,以便安排適當之工讀單位。 -- -- 每一個人在這一生中,都會遇到一個自己深愛的人。 但這個人,卻不一定是會與自己相愛的人。 ※ 來源:‧友情天地 friend.pine.ncu.edu.tw‧[FROM: yenlun.f9.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