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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盃之檢錄守則,請務必遵守. 1. 比賽者必須在各場比賽前15分鐘前到達檢錄處出示個人之學生証報到。 如校友則以居留証報到。 2. 不得代檢錄。 3. 每隊必須至少有足夠出賽人數方可發入場紙。   排球6人,足球7人,籃球3人,羽球2人,   另桌球因比賽分各細項及比賽時間關係,以該項賽事之人數為基準。 4. 遲到報到者出賽前,須以學生証或居留証報到,並另發入場紙作証明。 5. 比賽隊伍必須持有入場紙並交到該項項目負責人手上方可出賽。 -- ※ 來源:‧友情天地 friend.pine.ncu.edu.tw‧[FROM: 140.112.23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