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條及第十條,新僑生抵台滿四個月後獲得申請健保資格,在
獲得資格前,所享有之醫療保險為〔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簡稱僑保。僑保為僑委會代新
僑生向中國人壽所投之僑生保險,有效期為四個月,保費已列在第一學期之學費單內,隨
學費一同繳交。假若新僑生在獲得健保資格前不幸染病或發生意外,仍可享受僑保所提供
之保障。有關僑保詳請,請瀏覽僑輔組網站內”作業流程”及”法令規章”之內容。
僑輔組網站 http://gocfs2.gocfs.studa.ntu.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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