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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GOCS 看板] 作者: ntugocs (台大僑生輔導室) 看板: NTUGOCS 標題: [公告] 清寒僑生助學金公聽會意見彙整 時間: Wed Dec 17 14:24:01 2008 清寒僑生助學金公聽會意見彙整 一、本組為廣泛搜集各位同學對『清寒僑生助學金』核撥之意見,特於97年12月8日(星 期一)晚上 6:00假校總區行政大樓第三會議室辦理『公聽會』,意見彙整如下: (一)本組將採已領取清寒助學金之同學將不再給予工讀為原則。惟教育部清寒助學 金與僑委會之工讀申請皆於上學期開始作業,因時程與審查作業皆在同一時段 ,故無法於上學期過濾出重複申請之同學,下學期將執行已領取清寒助學金之 同學,將不再給予工讀為原則。 (二)清寒助學金審核標準表將加重清寒部份之配分比重,對於參加社團擔任社團幹部之 配分比重則酌予降低。 (三)社團幹部配分之採計,將只以目前擔任社團幹部為限。 (四)清寒相關證明(含低受入戶證明、政府機關或學校所核發之證明文件等)之提供及 採用,以當年度為限,個人醫療證明亦同。 二、本組業於97年12月9日於網頁中,提醒欲申請(98)年清寒助學金同學,請於本次寒 假返僑居地時,可由本人或請家人代辦清寒及醫療相關證明,並聲明(98)年度起申請 清寒助學金之同學,所提出清寒及醫療證明,本組只採認當年度正本之證明文件。 三、97年12月14日同學提出以下意見: (一)擔任幹部加分事項: 1.希望可以增設多一項,其他項 : (但必須附上證明) 『清寒僑生助學金』,其核發目的也擴大為鼓勵僑生來台學習發展,不再侷限於清 寒而已。怎麼只 限台大僑生社團幹部,擔任其他同學會/學會的幹事同樣也是有 付出不少的時間和努力,這也很符合宗旨,建議被納入加分項吧? 2.曾任→3分,現任→2分 好像有點本末倒置了,沒有貢獻的得到的分數反而比較高,曾任就有3分而且還 可以持續加分至大四畢業。 (二)清寒證明: 建議清寒證明做為一個門檻內容要求充實些(這些是可以事先要求)如 1.家庭各成員收入 2.家庭各成員的職業 3.目前家庭經濟狀況 甚至可以要求一些評分標準上所要的數據並附上有清楚的資料證明。 (三)就學人數部分: 需提出在學證明/學生證(含該年度蓋章) (四)自述部分:建議審核時能參考,因有些困境沒有在評分標準上列出 ,審核人員 可以做審核時額外的加分項。 四、若同學還有其他意見,請於12月31日前寫信到本組信箱 E-mail:ntugocfs@ntu.edu.tw,將陸續公佈在本組網頁。 五、本組收集同學意見,將於98年2月底前,邀集各委員討論,並將決議結果公告本組網 頁,作為98學年度辦理「清寒僑生助學金」依據。 僑輔組 上 97.1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2.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