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新鮮的倒不是喝醉這一檔事(雖說我也沒真正醉到什麼程度過,
那天醉是有點, 但還能上來po文章), 而是扮演"中央公權力在地方上
的代理人"這樣的角色, 跟一群人交際應酬.
鄉裡大大小小安檢所有七個, 望安本島有三個, 我們是最主要的一
個, 同時統管其他各所的行政業務. 所以當我們所長休假, 我就是"全鄉"
海巡單位的主持人了. 之前就有幾次以所長代理人的身分參加諸如萬安演
習的籌備會之類的行程, 雖然其他單位(包括鄉公所, 警察局, 消防局,
航空站, 衛生所, 發電廠, 自來水廠, 澎湖風景管理處, 國中國小等)都
不把我這一臉菜樣, 怯生生, 幼嫩嫩的"副"所長 當一回事就是了.
之前讀了那麼久, 寫了那麼多的"地方社會", "中央--地方"關係, 現
在算是有機會身處其中, 稍稍體會一下什麼叫做"各方勢力在地方事務上的
競逐折衝". 當地人的鄉長, 各村村長(各村之間也是有衝突的), 社區發展
協會理事長, 民間團體的主持人(如本島最大, 主導島民跟馬公之間交通的
船公司老闆), 來自外地, 代表政府公權力, 維護地方治安的的警察分局局
長, 消防分局局長, 海巡安檢所所長, 還有一些半官方, 也多半來自外地
的組織團體. 這些組織, 又分別有互不統屬的上級單位. 每個單位其實人
都很少, 行政能力不高, 因此許多作為都需要其他平行單位或地方團體的
支援協助, 對上級命令執行的成效相當有限. 有時候狀況是協調請求其他
單位的協助, 來應付上級的督導. 因此各單位之間雖然沒有互相統屬的關
係, 沒有協助的義務, 但是卻也達成一種以非正式的(人情的)聯繫拼就之
平衡狀態....寫起來好像很理所當然, 但是啊, 身處其中還真完全是另一
回事....
雖然我們這邊的地方事務可說是再單純不過了, 但是對我而言還是一種
頗新鮮的經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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