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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商事法總論與公司法 課程性質︰法律 課程教師︰王泰銓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2005.01.10 試題 : 一、申論(二擇一) 1.試述分割、合併的態樣﹝記的不是很清楚..不過就是合併分割種類、方式等﹞ 2.何謂關係企業?試舉例說明關係企業的揭開面紗原則與深石原則. 我國法條中有何類似精神? 二.實例分析 大概的實例:未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特別決議{合併} 會中通過合併案,但股東出席人數不達法定標準。某甲在會中無表示 異議..然後甲將股權轉讓給乙。乙以為合併案不妥。 問題:1.就召開與決議討論合法與否。 2.乙可否請求公司收買其股權。 主要應用的是 (1)股份有限公司開股東會時發出開會通知的發信主義 (2)股東會特別決議的出席表決權人數 (3)若股東會之決議有瑕疵,前手未提出異議,後來繼承前手股權者雖不同意決議結果 仍無法提出撤銷決議 一定要記得寫上自我評分及出席次數,平時老師有出作業的話..要寫你有交幾次 -- ◢█◣ ◢█◣ 秘密是你把它當秘密,才會變成秘密 ◢███ 外表心如止水的人往往有熱情的內在 ▂◢◣ ◢██ 做事大剌剌的人也可能有纖細的感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