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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學生修習暑期課程之限制: (一)當學年度第2學期已達退學標準之學生,不得修習暑期課程。 (二)學生暑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6學分。 二、本校98學年度暑期第2梯次課程表,請參閱 http://summer.science.ntu.edu.tw/apply/course2nd.asp。 三、本校學生修習暑期第2梯次課程,請於8月2日至3日(上午9時至晚上12時), 至暑期課程網(http://www.science.ntu.edu.tw/summer/)選課,並須於 8月18日至25日至前開網頁列印繳費單及繳交學分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