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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請列印助教所寄的"個人評量表",於最後一次前往服務結束後給該單位的志工負責人 評量總服務表現,服務期滿連同上一項之表格一同交回給助教,以作為評分依據。 有關第四點規定的個人評量表,因有同學反應服務單位只接受評量一次, 請同學就照服務單位的要求,視該單位是否需每次評量而定, 期末成績不受評量次數影響。(若不需每次評量可最後一次服務時再做評量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