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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一)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大三升大四),修習應修學分達132學分(含必修74學分\ )。 (二)經本系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專任副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 (三)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本系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其他特殊情形, 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 二、受理申請日期: 自100年7月1日起至100年7月29日止。 三、申請手續: 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至國企系網站「網路資源」選項下之「文件下載」處下載 申請書,併同學士班歷年成績單、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自傳、讀書計畫各乙份 交到國企系辦公室(管一8樓),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系將於100年8月22日課程初選前上網(國企系網站)公告核准名單。 五、承辦人:大學部助教(電話:3366-4992轉分機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191